关于企业电子商务师作业资格考评作业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69条规定,国家确认作业分类,并对规则的作业拟定作业技能规范,实施作业资格证书准则。国家劳作和社会保证部于二零零零年七月一日公布了第6号部长令《招用从业人员规则》。按照这一规则,电子商务人员被列为准入操控规模,秘书、电子商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对于违反此规定,未获得电子商务作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电子商务作业,将被视为违法。各级劳作保证行政部门不得为其处理作业、劳作合同签证、作业挂号、社会保险、外出务工等手续,并对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处以不超过一千元的罚款。
电子商务师作业资格分为四个等级:电子商务员(国家四级)、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三级)、电子商务师(国家二级)和高档电子商务师(国家一级)。
湖北科技文明训练中心(亿天利教育)是省劳作厅批准的培训机构,拥有专业师资,为学员提供优秀的学习渠道。现就电子商务师作业资格申报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目标:凡是从事或预备从事网络营销、网络安全、电子付出、物流配送、网站建造与保护等电子商务相关领域的作业人员均可申报。
二、申报等级及条件:
(一)电子商务员(国家四级):只要在本作业见习作业一年以上,经过正规的电子商务员训练并获得相应的,或者拥有经劳作和社会保证行政部门审阅确定的中等以上作业(专业),即可申报。
(二)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三级):申报者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本作业作业1年以上;具有大专学历并从事本作业作业4年以上;中专(含高中)学历,从事本作业作业6年以上。经本作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训练,并获得毕(结)业证书。或者,已获得电子商务员作业资格证书后,接连从事本作业作业一年以上,经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训练并拿到证书。
(三)电子商务师(国家二级):申报条件包括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学士学位并从事本作业作业2年以上;或者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本作业作业4年以上等等。具体详见公告内容。
(四)高档电子商务师(国家一级):只要满足获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并从事本作业作业2年以上等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三、考试、评定与证书:考试由省劳作厅出题,实施一致规范、一致出题、一致考务的准则。评定由劳作厅安排的专业作业资格评定委员会进行,投票表决成果。合格者将获得由国家劳作和社会保证部一致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作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四、考试及评定时间以本机构报湖北省劳作和社会保证厅有关部门核准的时间为准。请想获得助理电子商务师、电子商务师、高档电子商务师作业资格的人员及时关注并参加相关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