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人保财险在物流保险市场的努力并非出于保险公司的自发愿望,而是源于物流企业的迫切需求。随着物流业的飞速发展,传统货运向现代物流的转型日益显著。相较于传统的货运模式,现代物流不仅提供基础的仓库和运输服务,更延伸至一系列增值服务,如集运、库存管理、配送服务、贴纸商标、订单实现、交付、分类、加工包装等。更为关键的是,现代物流能够依据客户的业务战略进行定制化服务。由于其业务特性和风险特征的差异,现代物流面临的风险无疑更加复杂和庞大。从生产到销售的每一个环节,包括包装、运输、仓库储配等,都充满了货物损坏、失窃等风险,给企业带来巨大的压力。
传统的货运保险和财产保险在物流过程中存在明显的不足,无法为物流企业提供无缝保障。国内的大型物流企业,如中远、上海快递等,都表示从风险管理的角度,迫切需要专业的保险来覆盖物流运营过程中的运输责任。他们希望推出更为详细的保险模式,如长途、短途、固定区域等,以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在众多物流企业的呼唤下,人保财险于2004年7月推出了国内首个物流保险系列产品,这一创新举措不仅给物流企业带来了惊喜,也提振了整个物流业的信心。
人保财险推出的物流保险主要包括两大块:物流责任保险和物流货物保险。物流货物保险主要针对第一方和第二方物流模式,保障的是物流货物的制造商或卖方。它采用年度保险方式,综合了传统货运保险和财产保险,承保物流货物在运输、储存、加工和包装等环节因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的损失及相关费用。而物流责任保险则是专门为第三方物流设计的年度保险产品,承保的是经营物流业务的被保险人在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这一保险实际上将运输中承运人的责任与仓储、流通、加工过程中的保管人和加工人的责任融为一体,并配套推出了系列的附加保险。
尽管市场前景看似光明,人保财险与深圳新科安达物流保障有限公司的合作却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目前,双方的合作仍停留在传统的合作模式上,更多地体现在方便客户统一办理保险上。真正的物流责任保险与他们现有的合作相去甚远。人保财险表示,新的物流保险和货物保险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系统。货物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是业主,而物流保险则属于责任保险,投保人和受益人为物流企业。货物保险针对的是货物本身,而物流保险则应承担运营商的责任。考虑到风险控制,人保财险对第三方物流企业的质量有着严格的要求,只有管理规范、真实的现代物流企业才能成为其承保对象。即使是5A级的物流企业也未能成为物流责任保险的承保客户。
对于物流责任保险的困境,中外运输集团法律顾问孟玉群指出,这与现代物流业风险的复杂性有关。物流合同是一对多的关系,业务则是一对一的关系,物流过程充满了复杂多变的环节和人为风险因素。特别是物流行业的供应链因素繁多,质量难以控制,运营风险大。在行业管理不规范、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难以控制物流保险的赔偿水平。缺乏独立的《物流法》和相关法律法规也使得保险条款的措辞和责任的定义难以明确。尽管物流货物保险和物流责任保险同时推出,但人保财险在开拓市场时显然更青睐于前者,因为前者对生产型企业的管理更加规范。而物流责任保险在起步阶段便已面临困境。
总体来看,当前物流保险市场充满了机遇与挑战。要想实现物流保险的良性发展,需要物流企业、保险公司以及部门的共同努力和协作。在纷繁复杂的物流行业中,众多大小企业良莠不齐,这无疑给保险产品的设计与开发增加了难度。我们常听到保险公司与物流公司之间的抱怨:保险公司埋怨物流公司管理水平不足,风险过大,导致难以盈利;而物流公司则觉得保险公司的保险费率过高,保障范围过于狭窄。这两方的意见分歧,成为了物流责任保险领域的核心问题。
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资深律师齐艳明提出了独特的见解。他认为,这些投诉的根源在于对保险功能的定位不明确。从风险管理的角度看,保险更像是一种暂时的解决方案,而非治本的策略。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保险能够在风险发生时为被保险人分散损失,但无法从源头上杜绝风险的发生。真正的解决办法在于通过有效的管理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为风险的概率。
齐艳明建议物流企业应通过管理和自我保留的方式来应对风险。企业应通过有效的管理来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将风险类型转化为最小的风险;通过自我保留来规避风险。
与此孟玉群也提出了他的观点。他认为,为了让物流责任保险真正发挥规避风险的作用,保险公司需要更新观念,深入了解物流企业的业务,掌握被保险人的信用状况,从而准确识别物流环节中的潜在风险,而不是盲目夸大风险、缩小承保范围。他呼吁保险公司能够正确分析并评估物流市场的潜在价值,与物流企业共同合作,共同培育中国的物流责任保险市场,以实现双赢和良性循环。
那么,面对保险市场琳琅满目的产品,消费者又该如何选购呢?如何避免保险的“坑”呢?这就需要我们理性选择,深入了解保险产品的细节,从而做出最适合自己的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