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见》聚焦于培育强大的快递企业,推进“互联网+”快递,构建完善的服务网络,联接归纳交通体系,加强职业安全监管等五项核心任务。针对这些任务,从深化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快递市场环境、健全法规规划系统、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改善快递车辆管理、建设人才队伍等六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策略措施。
国发〔XXXX〕XX号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快递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流通方式转型、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先导产业。近年来,我国快递业快速发展,但也面临粗放发展、基础设施滞后、安全隐患多等问题。为健康促进快递业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提出以下指导方针。
一、总体要求
以解决问题为导向,以“互联网+”快递为发展方向,培育市场主体,融入并连接交通系统,扩大服务网络覆盖,确保寄递渠道安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坚持市场主导,进一步开放国内快递市场,引导企业整合提升服务能力。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寄递安全制度建设,确保寄递渠道安全。鼓励不同所有制资本在快递领域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推动快递业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信息技术等产业协同发展。到XXXX年,建成普惠城乡、技术先进、服务优质、安全高效、绿色节能的快递服务体系。
二、核心任务及策略措施
1. 培养强大快递企业:鼓励各类资本依法进入快递领域,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上市融资,整合中小企业资源,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同时推进品牌战略,建立健全行业安全和服务标准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引导企业从价格竞争向服务竞争转变。
2. 推进“互联网+”快递:鼓励快递企业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优化服务网络布局,提高运营效率,拓展协同发展空间,推动服务模式创新。
具体策略包括:
深化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市场环境,发挥法律法规的引导作用。
健全法规规划系统,确保行业的有序和健康发展。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如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以鼓励企业创新和发展。
改善快递车辆管理,确保快递服务的及时性和安全性。
建设人才队伍,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这些措施旨在促进快递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寄递需求,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推动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共同探索线上线下的创新融合,携手培育体验经济、社区经济等新型业态,同时积极发展逆向物流,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以惠及民众和商业。积极参与涉农电子商务渠道建设,构建农产品快递网络,服务于产地直销、订单农业等新型农业模式。发挥供应链管理的优势,深度融入智能制造、个性化定制等制造业领域。支持快递企业完善信息化运营,开展代收货款等服务。
(六)完善服务网络构建。实施快递“向下、向西、向外”工程,打造快递专业物流园区、快件集散中心和末端服务网络,强化乡村和西部地区的快递服务覆盖,构建国内外广泛的快件寄递体系。鼓励快递企业与农业、供销、商贸企业合作,打造“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的双向流通渠道,带动乡村消费增长。推动快递企业拓展跨境电商业务,加大对海外市场的服务力度,在重要口岸建设国际快件处理中心,探索建立海外仓储。鼓励传统邮政业加快转型,支持邮政和快递企业创新合作模式,充分利用邮政网络优势,提高邮政设施使用效率。
(七)整合交通运输系统。实施快递“上车、上船、上飞机”工程,加强与铁路、公路、水路、民航等运输企业的合作,制定并执行快递设备通用标准,强化运输保障能力。在铁路枢纽配套建设快件运输通道和接驳场所,建立中欧班列运输邮件(快件)机制。推动公路客运班车代运快件试点和快件甩挂运输方式,量体裁衣开展快件水路运输,大力推进快件航空运输。在交通运输领域,完善快件处理设备和绿色通道,带动电子商务等相关产业集聚。支持快递企业组建航空货运公司,并在国际航线、航班时刻、货机购置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八)加强职业安全监管力度。实施寄递渠道安全监管“绿盾”工程,推动快递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明确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环节的安全要求。落实快递企业和寄件人的安全责任,完善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筑牢寄递渠道安全基础。加强安全检查措施,严格执行收寄验视制度,强化对进出境快件的检疫监管,从源头防止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积极运用信息技术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完善快递业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健全信息收集标准和共享机制,实现快件信息溯源追查,依法严格保护个人信息。建立健全寄递渠道安全工作机制,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协作配合,提高安全监管与应急处置能力。
三、具体措施
(九)深化简政放权改革。深化快递行业商事制度革新,探索对快递企业实行同一工商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内“一照多址”形式。简化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程序,改革快递企业年度报告制度,精简企业分支机构、末端网点备案手续。发挥电子口岸、国际陆港等“一站式”通关优势,扩大电子商务出口快件清单核放、汇总申报通关方式的适用地域范围,实现进出境快件快捷通关。
(十)优化快递市场环境。加强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高市场监管能力。建立健全用户申诉与法律联动机制,依法查处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运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行业监管信息系统,建立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及联合惩戒制度,营造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
(十一)健全法规规划体系。加快制定快递法律和相关法规规章,提高快递业法治化、标准化水平。编制快递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重点领域规划,与综合交通运输、物流业、现代服务业、电子商务、物流园区等专项规划做好衔接。各地区要将发展快递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中合理安排快递基础设施的布局建设。
(十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通过投资补助和贴息等方式,支持乡村和西部地区公益性、基础性快递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财政资金要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纳入支持计划。快递企业可按现行规定申请省(区、市)内跨地区经营总分支机构增值税汇总缴纳政策,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各地区要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中统筹安排快递专业类物流园区、快件集散中心等设施用地。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开展适合快递业特点的融资租费等业务。快递企业在用电、用气、用热价格上享受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的价格优惠。
(十三)改善快递车辆管理。制定快递专用机动车辆系列标准规范车辆生产和公告发布流程。各地要规范快递车辆管理逐步统一标识方便对快递专用车辆在城市通行和临时停靠作业提供服务支持使其更加便捷高效地为民众提供寄递服务针对快递业发展的人才需求,我们必须打造专业人才队伍。为此,引导高等院校加强物流管理和物流工程专业的建设至关重要。我们支持职业院校开设快递相关专业,通过校园、科研单位、行业协会和企业的联合,共同探索人才培养新模式。在此基础上,我们将建立一批快递人才培训基地,实施快递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建立健全人才评价机制,落实创业和人才引进政策。
为了提升快递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技能水平,我们鼓励快递企业组织从业人员参加相关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我们还将根据规定给予相应的补贴。
关于实施细节,各地区和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协同合作,加大支持力度,为快递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各地区需根据本意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支持措施,并确保措施得到有效执行。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按照责任分工制定相关配套措施。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邮政局将牵头对本意见的执行进行统筹协调、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
国务院于2015年10月23日发布了这项决策,旨在解决快递业“最后一公里”通行难的问题,推动快递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建造专业人才队伍、出台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国家标准以及管理办法等举措,为快递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