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企业小心被罚!北京也要“垃圾分类”了

再有5个月,首都北京就要实行“垃圾分类了”。近日,《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修改决定经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从明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修改后的《条例》对快递包装提出了要求。

公开资料显示,为方便公众对垃圾分类的认知,进一步简化垃圾分类标准,《条例》将厨余垃圾、餐余垃圾两类整合为厨余垃圾一类,明确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条例》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无纸化办公,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不使用一次性杯具。餐饮经营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并应当设置醒目提示标识。《条例》禁止在北京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明确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

值得注意的是,修订后的《条例》还对快递包装提出了明确要求快递企业应使用电子运单和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鼓励其采取措施回收包装材料。要求,在北京市销售商品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选择使用环保包装材料的快递企业。

北京市城管委固废处副处长马建骥表示,邮政管理部门已对绿色包装材料出台了具体的标准,今后,将用绿色包装逐渐替代现有的一次性包装。快递员将快递送达,等用户将包装拆除后,可以再当场对快递包装进行回收。

而在11月30日,北京市委书记蔡奇也来到北京顺丰华北智能分拨中心调研,叮嘱物流行业要推进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足见北京市对快递包装治理的重视程度。

对于不遵守垃圾分类行为,《条例》设定了处罚梯度,对违法受到处罚后违反规定的,处以更严处罚。具体来说,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1000元罚款;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对于个人不按照分类要求投放垃圾的行为,遵循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先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还规定,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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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苗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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