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颁8项物流业配套政策措施治通胀

增值税缺席“物流业新8条”

  1、完善物流企业营业税差额纳税试点办法,扩大试点范围,尽快全面推广。

  2、降低过路过桥收费,大力推行不停车收费系统。

  3、放宽对物流企业资质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条件,逐步减少行政审批。

  4、支持大型优势物流企业对分散的物流设施资源进行整合,鼓励中小物流企业加强联盟合作。

  5、制定和推广物流标准,适时启动物联网的应用示范。

  6、大力发展农超对接、农校对接、农企对接。完善增值税政策,鼓励大型企业从事农产品物流业。

       7、加快发展粮食和棉花现代物流。

       8、研究解决仓储配送货运代理等环节与运输环节营业税税率不统一问题。完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的土地使用税政策。

 

  早报记者 王道军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8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8项物流业配套政策措施,包括减轻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加大对物流业的土地政策。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中国物流学会副会长贺登才昨日说,这是2009年3月国务院印发《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下称《规划》)后,相关工作的延续。“《规划》出台后,国务院组织了10多个部门分赴各地调研物流业发展情况,发现这8个问题比较突出,所以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又重点提出来了。”贺登才认为,目前最关键的是让政策落地。

  新8条出炉前的5月,中央电视台连续一周多推出系列报道,聚焦“物流顽症”。据其报道,去年中国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17.8%,已成为当前高物价的重要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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