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责任限额及基础费率表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
被保险车辆责任情况 | 死亡伤残 赔偿限额 |
医疗费用 赔偿限额 |
财产损失 赔偿限额 |
被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有责任 | 50000元 | 8000元 | 2000元 |
被保险机动车交通事故中无责任 | 10000元 | 1600元 | 400元 |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保险基础费率表
车辆大类 | 序号 | 车辆明细分类 | 保费(元) |
一、家庭自用车 | 1 2 |
家庭自用汽车6座以下 家庭自用汽车6座及以上 |
1050 1100 |
二、非营业客车 | 3 4 5 6 |
企业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 企业非营业汽车6-10座 企业非营业汽车10-20座 企业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 |
1000 1190 1300 1580 |
7 8 9 10 |
机关非营业汽车6座以下 机关非营业汽车6-10座 机关非营业汽车10-20座 机关非营业汽车20座以上 |
950 1070 1140 1320 | |
三、营业客车 | 11 12 13 14 15 |
营业出租租赁6座以下 营业出租租赁6-10座 营业出租租赁10-20座 营业出租租赁20-36座 营业出租租赁36座以上 |
1800 2360 2580 3730 3880 |
16 17 18 19 |
营业城市公交6-10座 营业城市公交10-20座 营业城市公交20-36座 营业城市公交36座以上 |
2250 2520 3270 4250 | |
20 21 22 23 |
营业公路客运6-10座 营业公路客运10-20座 营业公路客运20-36座 营业公路客运36座以上 |
2350 2620 3420 4690 | |
四、非营业货车 | 24 25 26 27 |
非营业货车2吨以下 非营业货车2-5吨 非营业货车5-10吨 非营业货车10吨以上 |
1200 1630 1750 2220 |
五、营业货车 | 28 29 30 31 |
营业货车2吨以下 营业货车2-5吨 营业货车5-10吨 营业货车10吨以上 |
1850 3070 3450 4480 |
六、特种车 | 32 33 34 35 |
特种车一 特种车二 特种车三 特种车四 |
6040 2430 1320 5660 |
七、摩托车 | 36 37 38 |
摩托车50CC及以下 摩托车50CC-250CC(含) 摩托车250CC以上及侧三轮 |
120 180 400 |
八、拖拉机 | 39 40 41 42 |
农用型拖拉机14.7KW及以下 农用型拖拉机14.7KW以上 运输型拖拉机14.7KW及以下 运输型拖拉机14.7KW以上 |
待定 待定 待定 待定 |
1、座位和吨位都按照“含起点不含终点”的原则来解释;
2、特种车一油罐车、汽罐车、液罐车、冷藏车;
特种车二用于牵引、清障、清扫、清洁、起重、装卸、升降、搅拌、挖掘、推土等的各 种专用机动车;
特种车三装有固定专用仪器设备从事专业工作的监测、消防、医疗、电视转播等的各种
专业机动车;
特种车四集装箱拖头。
4、挂车根据实际的使用性质并按照对应吨位货车的50%计算
交强险计算公式
最终保费=基础保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1+与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A)。
如6座以下的私家车主一年内未发生有责任交通事故,但有过1次酒后驾车导致受害人死亡的交通事故,其第二年缴纳的保费为950×(1-10%)×(1+30%)=1111.5元。 交强险费率浮动因素及比率 A1上一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10% A2上两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20% A3上三个年度未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30% A4上一个年度发生一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0% A5上一个年度发生两次有责任不涉及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浮动比率10% A6上一个年度发生有责任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浮动比率30%北京同城快递,同城急送,杭州同城快递,同城配送,郑州同城快递,同城速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