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广电总局要求停播违规广告O泡果奶等广告需立即下线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广电办发〔2018〕37号文件,通知各级新闻出版广电局等单位关于一些电视台违规广告的问题。此次涉及的广告包括“O泡果奶”“莎娃鸡尾酒”“邦瑞特植物防脱育发露”等。这些广告存在导向偏差、夸大夸张宣传、误导受众等严重违规行为,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误导,严重违反了《广告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文件中指出,宣传“O泡果奶”“莎娃鸡尾酒”的电视广告中,部分内容含有表现学生早恋和少男少女饮用酒精饮品感受的情节,这不仅价值导向存在偏差,更可能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产生不良影响。而宣传“邦瑞特植物防脱育发露”等产品的电视广告则存在夸大宣传的问题,误导了消费者。

总局对此高度重视,决定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立即停止播出上述广告,并且要求全面清查所有在播和拟播广告,严格把关导向,禁止播出存在类似违规问题的广告。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立即转发通知并监督执行。对于反复违规的机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全国各级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和播出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确保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符合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这一通知旨在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广播电视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这一严肃的决定于2018年6月11日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正式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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