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天津6月17日电 (记者扎西)《天津市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通告》近日印发,重新划定天津市陆生野生动物禁猎期。自2020年6月10日至2025年6月9日,天津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禁猎。
《通告》规定,禁猎对象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天津市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国家及天津市规定禁止猎捕的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在禁猎期非法猎捕陆生野生动物的,由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对天津市之前公布的各级林业主管部门举报电话进行整合,今后市民可统一拨打88908890便民服务专线,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举报。
本版制图沈亦伶
《 人民日报 》( 2020年06月18日 14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