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处多起
非法销售水案件
据深圳市点点青少年药物成瘾关爱中心秘书长周丽辉介绍,此前,含口服液制剂属于药,未列入精品管制目录前,对其者一般都是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或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违法成本较低。而滥用易成瘾药的行为不属于治安行政违法行为,公安机关难以对其施以行政处罚。
之前,由于未有相关规定,公安查处水泛滥的情况时常遭遇尴尬。有透露,之前进行查处时,多只能以非法经营罪或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定罪处罚,违法成本较低。5月1日后,非法买卖运输含口服液体制剂,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近日,龙岗区公安分局查获两家销售含的违“水”。5月7日,景田派出所接获线索,梅林某城中村一民居内疑似有人非法“水”,随即展开侦查。据办案介绍,疑似销售“水”的两处窝点均位于城中村,一处为民居,一处为仓库,从外观看与其他地方并无不同。办案从当天凌晨一直蹲守至下午三四点,经过摸排,才掌握到该窝点销售“水”的人员和证据。
随后抓获了两名销售“水”的嫌疑人,并在仓库中查处非法销售的袋装“水”33758包,瓶装“水”1122多瓶,包括澳美、联邦、立健亭等几个品牌。据悉,两名嫌疑人为老乡,但平时时又相对独立,不过,为了逃避惩处,嫌疑人存放少量“水”于住处,并租赁了一间仓库用于存放,并且新顾客只能由熟人介绍上门。
介绍,嫌疑人存放的大量“水”,多通过快递从境外寄来,之后他们再进行分装,顾客则多以附近学校初高中学生为主。由于喝“水”容易上瘾,有的学生的购买量甚至达到三四瓶,滋生了治安隐患。
“新规实施后,对于含口服液体制剂从行政监管转为刑事监管,有利于对‘水’滥用的遏制。”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药品流通处赖舒坤表示。
经营要有
二类精品经营资质
新规出台后,药店现售的“水”将如何处理?根据规定,不具备类精品经营资质的企业,不得再购进含口服液体制剂,原有库存产品登记造册报所在地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后,按规定售完为止。生产含口服液体制剂的药品生产企业,应在9月1日前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定点生产手续。
开出的剂量控制也更加严格。根据《药品和精品管理条例》,类精品零售企业应当凭执业医师出具的,按规定剂量销售,并且不得向年人销售。在列入精品管制后,医疗机构开具含口服液体制剂,单方量不得超过7日常用量。执业医师违规开药造成严重后果的,将面临被吊销执照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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