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郑州一家商贸公司的工作人员称,5月4日,他们要给三门峡一客户邮寄两箱茅台酒,就给郑州市农业南路与七里河南路交叉口附近的德邦物流公司打电话要求上门取件。快递员将茅台酒装到印有“茅台”的原包装箱内,包装好后贴上封条和运货单,在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无误后离开。
5月5日下午,三门峡客户打来电话称,有一瓶酒只剩下半瓶,且瓶盖有被火燎过的黑色痕迹,他们怀疑是人为破坏,酒被快递员喝掉了。而三门峡物流工作人员也写了检查结果酒箱底部两侧密封胶带断开,外面一瓶酒瓶盖松动,酒少了一半。
三门峡客户要求1∶1赔偿,为保住信誉,商贸公司又给三门峡客户送了一箱完好的茅台酒。商贸公司要求物流公司赔偿一箱茅台酒和相关费用,但一直无果。
5月11日,商贸公司请律师来到物流公司,但始终没见到物流公司的负责人徐经理。
昨日上午,记者联系上了徐经理。他表示,他们专门调了内部监控,确定茅台酒是在运输过程中损坏导致酒倾洒出来的,并不是快递员喝掉的。说起赔偿,徐经理解释说,由于酒没保价,他们只能按照运费的五倍赔偿,并且还得等上海总公司下发的决定。
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少春律师认为,从法律角度分析,双方已经形成合同关系,物流公司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至于物流公司声称的所谓约定只不过是单方“霸王条款”,托运人有权主张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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