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该集装箱是义乌市某物流公司放置的。根据相关条例的规定,执法队员向该物流公司负责人何某发放了《接受询问(调查)通知书》,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随后,福田大队对该物流公司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作出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据悉,近段时间该大队针对货运市场占道行为展开专项整治,共发放整改通知书15份,立案3起。整治过程中,执法队员除了对物流业主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限期整改外,还就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处罚依据及力度进行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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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