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属索赔90万 蹭倒大妈的快递员拒担70%主责
被快递三轮车蹭倒后,没有离开危险区域,导致又连续被两辆轿车碾轧。刘大妈的子女将快递员、快递公司及轿车司机、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90万余元。今天上午,案件在昌平法院开庭。
闯红灯被快递车蹭倒
去年11月10日凌晨5点,在昌平区王府学校门前,因为擅自闯红灯,刘大妈被一辆快递三轮车蹭倒在地。随后,又被路过的两辆小轿车连续碾轧。据辆车的司机梁先生回忆,当时天还是黑的,他只看到一辆快递车停在路上,路上没有放置警示标志,这才导致了后续两辆车连续轧过了刘大妈。“我发现之后停了车,放了警示标志,不然不知道有多少车还要碾轧”。
发现撞了人,梁先生打电话报了警,但在交警来到现场后,快递员王某却称自己与事故没有关系,并没有与刘大妈发生过碰撞。根据王某的陈述,交警让他离开了现场,而在查清事实后,王某被警方控制。
经交管部门认定,快递员王某在事故发生后逃逸,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两辆机动车司机张先生、梁先生,及刘大妈共同承担次要责任。
目前,王某已因交通肇事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事后,司机张先生与刘大妈的儿女达成了和解协议,赔偿了25万余元并已经履行。但其余几方如何赔偿,则没有协商一致。于是,刘大妈的儿女将快递员王某、王某供职的北京京邦达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梁先生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快递员称没有逃逸
上午庭审中,刘大妈子女的代理人认为,根据交管部门的认定,快递员王某应承担事故70%的责任,而这笔赔偿款,应当由王某的雇主京邦达公司承担,而梁先生承担10%的次要责任,各被告应按各自的责任比例,分别承担90万余元的赔偿请求。
王某的代理人表示,对于交管部门认定王某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王某并不认可。王某已经向市交管局提出了复议申请,但由于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市交管局决定不予受理。
王某的代理人认为,王某并没有逃逸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事故发生时,王某并不确定是不是自己蹭倒了刘大妈,他试图将刘大妈搀扶到安全地带,但被刘大妈拒绝。王某只得拨打120求助,但就在这个过程中,两辆小轿车轧过了刘大妈。而王某撞人的事实,是在公安调取了相关证据后才确认的,王某在交警允许后离开现场的行为,并非逃逸。
但原告代理人表示,交管部门认定主要责任的依据共有六点王某的驾驶证与准驾车型不符,车辆没有取得相应,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夜间行车没有正常使用灯光,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以及事故后逃逸。“如果对方主张没有逃逸,应该提供有力证据。”
“全北京市的快递都存在车辆的问题,发生事故后王某也积极救助,所以我们提出了责任比例的复议。”王某的代理人表示。
快递公司不愿担责
王某的代理人表示,事故发生时王某是正常行驶,由于刘大妈闯红灯才导致了事故,而结果也是两辆轿车碾轧导致的,在责任比例上,应该承担30%至40%的责任。并且,由于王某驾驶的快递车辆是公司要求统一购买的,事故是在上班路上发生的,相应的赔偿应由公司承担。
“王某家庭也很困难,妻子有精神障碍,还有三个年子女和两位老人要供养,赔偿能力实在有限。”王某的代理人称。
京邦达公司也不同意对本次事故承担赔偿责任。“虽然王某驾驶的三轮车喷涂了公司的统一标识,但车辆的所有人是王某自己。”公司代理人表示,事故发生在王某上班的路上,并非送件过程中,不属于职务行为。
对于王某驾驶的快递三轮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的问题,在交管部门的认定中,快递车被认定为“三轮摩托车”。“这说明,事故车辆的车重和设计时速已经达到了机动车标准。”原告代理人说。本案没有当庭宣判。
刘苏雅 J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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