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搬运工的规章制度

公司物流管理制度——精确而详尽的规定,确保物流流程的顺畅运行

一、目的与范围

为加强公司的物流管理,妥善保管仓库库存物资,使采购物资入库及领用、产品出入库流程规范化,避免不必要的损失,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涵盖了产成品入库、销售、外协加工、采购物资入库、材料领用出库的相关管理。

二、物流管理的要求

所有物资需每日清点、核对,确保帐、卡、物三者一致。针对长期不用及需报废的物资,应及时清理并办理相关手续。

三、产成品管理

1. 产成品入库:

产品完工并通过质量检验后,车间核算员需填写“产成品入库单”,包括入库单位、日期、产品图号、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及工时等详细信息。此单需经车间主任签字批准,并加盖检验合格章后,仓库管理员核对实物及合格证后验收入库。对于手续不全或单据填写不完整的情况,物资不得入库。其中产品图号、名称、规格及工时等需按技术部标准填写;入库单价则按财务部提供的产值(不含税)价格填写。

验收入库的产品需按品种、销售需求摆放整齐,确保合理、牢固、整齐与安全。

2. 产成品出库:

销售产品发出前,需经质量检查部门确认无质量问题。销售人员填写产品出库单及收发清单,财务部根据出库单开具出门证。收发清单需购货单位签字或盖章后返回仓库核对,再返财务部。产品发货流程包括:仓库保管员核对产品品种、数量→按销售员开具的出库单清点发货→提货人持产品出库单到财务部交款或办理相关手续→财务部开具出门证→仓库见出门证提货联后发货。社会零星销售的商品需先收款后发货;若销售价格低于公司规定最低价,需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发货。若发生退货,需及时办理退库手续,并视情况处理。对于售后服务所需产品,需总经理签批后发货,同时要求对方返回旧产品以旧换新。所有发出商品应在当月及时办理结算,特殊情况最迟2个月内办理完结算手续。

三、委托加工材料管理:委托加工材料的出入手续由生产部协助受托加工单位办理,并负责委托加工材料的收回。具体流程包括出库与入库两个部分。在出库时,应填写完整的领料单,包括领料单位、时间、材料类别等内容;入库时则核对原出库数量与完工返回入库数量是否一致等。若存在加工报废或遗失情况,应填写相关清单并由受托单位签字确认后处理。委托加工的成品入库价格包括加工费与材料费。对于委托加工材料,要求当月返回,最长时间不超过两个月;若外协未完工而不能收回的,应致函对方予以确认。

关于销售材料的出库管理,仓库保管员需严格遵循一系列规定。对于业务员填写的收发清单,仓库保管员需仔细核对,并按照账面价格填写领料单。针对用于售后服务的材料,必须经过主管经理的批准后,方可安排发货,确保服务质量和材料安全。

在考核办法方面,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以确保仓库及相关人员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一、仓库人员在验收入库环节未按规定执行,每次将扣除考核分数10分,确保入库物品的质量和数量准确无误。

二、若产品及材料出库手续不齐全,当事人将受到每次5元的考核。我们要求所有出库手续必须完整,以避免任何疏漏。

三、未经许可,任何人员不得擅自携带物品出公司。若门卫违规放行,每次将扣除考核分数50元。对于售后服务发出的产品,旧产品当月未返回的,将每笔业务考核当事人10元。若第二个月仍未追回,将按照产品原值进行更为严格的考核。

四、商品结算办理不及时也是我们关注的重点。若发出商品结算超过一个月,当事人将受到每次10元的考核;若超过两个月未结算,将暂停发放工资,以确保公司的财务流程畅通。

五、对于委托加工材料的返回,若因相关人员不及时处理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责任人将承担全部责任。我们将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六、产品出厂检查是质量保障的最后一道关卡。若出现失误导致直接经济损失,责任人同样需承担全部责任。我们将严肃处理此类事件,确保客户利益和公司声誉不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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