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通报在进口冷链食品外包装或环境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为规范指导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企业和从业人员落实好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主体责任,预防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受到新冠病毒感染,防止新冠病毒通过冷链物流渠道传播等,交通运输部制定了《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技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从出厂到销售始终处于低温状态的进口冷链食品在装卸、运输等公路、水路运输各环节中新冠病毒污染的防控,以预防公路、水路进口冷链食品物流从业人员及相关人员受到新冠病毒感染为主线,突出装卸、运输等重点环节防控,注重加强冷链食品包装的消毒。
指南要求,冷链物流企业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要求,按照本指南要求做好新冠病毒防控和消毒工作,执行当地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各项工作部署。
货物源头防控管理方面,在冷链物流过程中,物流包装内如需加装支撑物或衬垫,应当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卫生要求。加强对货物装卸搬运等操作管理,不能使货物直接接触地面,不能随意打开冷链食品包装。应当保障在运输过程中冷链食品的温度始终处于允许波动范围内。做好各交接货环节的时间、温度等信息记录并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