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管理办法》规定,税务机关根据管理的需要,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通过网络管理系统网络。省以上税务机关在确保网络电子信息正确生成、可靠存储、查询验证、安全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试行电子。而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如实在线开具网络,不得利用网络进行转借、转让、虚及其他违法活动。
2013年4月1日星期一,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网络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了网络的法律地位,规范了网络的使用,目前地税系统已在建筑业和销售不动产行业使用网络。《网络管理办法》是对电商征税的前兆还是愚人,各界说法不一。
据悉,浙江从2011年10月份已开始试点网络,根据记者调查咨询,国税局给予的答复是网络说得简单些就是指普通的网络化和电子化开具,是开具方式的升级和进步,并非是针对电子商务的,推广网络的原因,还是意在加强的监管以及降低成本。现任职于财税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长、书记施正文告诉记者,网络只是过程的变化,是技术层面的,并不是针对网店的。未来各种实体店也都将使用网络。
很多人担心以后任何的网购都要要,这个成本会转嫁到消费者的身上,这个担心也并不是没有道理的,条约中提出省以上税务机关在确保网络电子信息正确生成、可靠存储、查询验证安全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实行电子,这个电子的相关规定或许是为电商的征税留了一个活口。
苏宁董事长张近东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加强网店征税,强化政府对C2C网商的管理。另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分析师莫岱青认为,从规范行业的大方向上看,对网店、尤其是小网店征税是有必要的,否则对于大规模的企业以及线下卖家而言,并不公平,,对个人网店征税,也有利于促进优胜劣汰。2012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达到了8.1万亿,网络购物交易规模达到1.3万亿元。网店的兴起,实体店营收的下滑,在某种成面上,我国税务征收方面确实是存在漏洞。
“今天呼吁网商做好准备,并不代表明天就要征税,也许是5年后或者10年后,具体从什么时候开始征税,这并不掌握在淘宝手里。淘宝能做的是与网商共同努力,把税收的期限和额度适当放宽”,马云在去年的 “全球网商大会”的演讲中就已经暗示网店收税的可能性。但他所经营的官方网站又表示“我们不反对电商征税,但我们反对在今天这个时期征税,对辛苦创业的个人小店主征税,对年轻人的就业征税,对年轻人的希望征税,对年轻人的未来征税”,似乎对网店的征税目前可行性还不大。
据了解,目前94%的淘宝卖家营业额在24万人民币以下,大多数不在能征税的范围内,而一些发展较好的商家,在线下已经在了。有关人士表示,对个人网店强行征税获得的收益并不大,但征税成本却很高,还会打击小微经济的积极性,看来网上征税执行上还是有很多难点有待解决。
尽管目前国家没有收税,网商也要把税款放在一边,不纳税只是一个奖励、红利。还如税务专家施正文指出,网络即基于税务机关网络管理系统开具的,本身只是开具形式的变化,并非针对电商。电商是否征税,什么时候征税,如何征税,仍需广泛的讨论和深入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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