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相关部门介入主播直播吃象群食物的新闻发出后引发了网友热议。详细新闻内容如下近日,“断鼻家族”15头亚洲象途径过的玉溪市红塔区洛河乡,有多名网络主播在该地点直播。针对“网络主播吃播象群吃剩的菠萝”的行为,6月2日下午,云南省玉溪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负责人回应称,已经关注到该现象,对这类网络低俗现象,正按照该部门的工作规章和内容管理要求介入。近日来,野生亚洲象群在云南一路北迁的动态,连登热搜榜。无论是野象喝醉掉队,还是闯入村庄吃光玉米,在网友看来都十分有意思。不仅在各路媒体中刷屏,就连网络主播也被吸引了,于是乎……连野象群吃剩的菠萝也不放过……
网络主播为搏眼球,在云南玉溪红塔区洛河乡,野象群的途径地点上直播。一名主播在一处投食区域内,捡起大象没吃的菠萝,直接用脚踩碎吃里面的果肉给网友看。似乎还津津有味……
该主播还告诉网友
自己已经追随象群四天了
不得不佩服主播的毅力,,追随象群的行为是很危险的。结果也被工作人员劝导,不能私自到管控区域。
投食区域其实是应急部门为了保护象群,避免它们盲目进入人群密集的市区,试图改变其迁徙方向,诱导它们进入深山而设置的应对措施。至于危险性,一是有专家分析此次象群迁徙的方向是随机,那么就难以明确可能受到侵害的区域;二是象群里面有小象,于成年象而言,这次迁徙的警惕性会很高,如果不小心激怒野象群,后果可能会很严重。所以网络主播追随野象群,在其途经之地逗留是存在一定危险性的。
不少网友对该主播的行为
都表示反对
认为这不仅危险,更不卫生
但这也反映了,网络直播行业乱象的问题。主播一味地追求“红”、哗众取宠,可能会触犯法律法规
网络直播不得触及法律底线!
网络直播平台作为一种新型的社交媒体,因其操作简单、不受时间和地域控制、轻松获取盈利的特点,迅速吸引大量用户加入主播行列。直播平台在为大众提供价值创造和展示自我的机会的,也因为低门槛而导致行业乱象,甚至滋生违法犯罪的现象发生。演变至今,网络直播行业已经产生不少违法犯罪的案件,其中不乏涉世未深的青少年,大胆突破法律底线而不自知的人亦不在少数。
一、直播违法内容频繁发生
网络直播内容可以涉及方方面面、各行各业,但就绝不能触及法律底线,例如
1、美食主播
美食主播因为缺乏法律意识,食用了国家严禁食用的国家级保护动物导致被刑拘。,新出台的《反食品浪费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现实案例和新出台的法规为整改有不良风气的吃播视频敲响警钟,今后,美食主播既不能随便吃,也不能浪费食物了。
2、国家底线
女网红以巡特警为背景大跳热舞,为争取点击量,甚至调侃说是以“每人50元”雇来的保安,最终被予以训诫。这说明,“蹭流量”也是有底线的,国家底线不容侵犯!
3、直播带货
网络直播带货,如果兜售的产品是”三无“产品、假冒伪劣产品等,同样涉及合同违约、欺诈消费者等法律问题。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带货主播作为广告代言人,也应当遵守《广告法》的规定,必须是为使用过的产品进行代言,否则需要为此承担连带责任。关于网络直播带货,《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均对此作出详细规定。
,涉及违法的网络直播事件绝不止这三件。网络主播在选取视频题材前,应当充分考虑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网络主播也是公众人物,应当有榜样意识,拒绝低俗、无下限的视频制作,应充分发挥个人优势和特长,创造有质量的视频内容才是。
二、主播年龄限制
由于未成年人心智尚未成熟,难以辨别事物的好坏,容易受外界干扰,容易被利用。,为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七条,以及《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六条,均规定了”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开直播“,”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开直播,网络直播服务提供应当对其身份信息进行认证,并征得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同意,才能开直播。”
主播直播吃象群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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