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0元的快递寄丢了,只赔我300元,这让我怎么接受?”
图自网络
同城快递寄出一星期后,原地未动
梁女士是某保险公司的员工,他们公司常年都是通过圆通寄递。今年6月16日,她将一份保单以及发票通过圆通速递寄给福州同城的客户,原本以为很快就能送达,没想到一个星期后才从客户那得知“还未收到”,梁女士赶忙输入物流单号查看,结果发现这份快递的寄送进展定格在了自己寄出去的那天。
记者从梁女士提供的物流截图看到,“最新”一栏所显示的时间为2020年6月16日下午5点25分,地点为福州市鼓楼区鼓西公司,之后再也没有变化。
梁女士与配件员聊天记录
在被告知快递丢失后,梁女士又一次向圆通速递客服发起投诉,在多次投诉之后,7月1日,她接到来自圆通客服的反馈,被告知,按照快递公司的相关规定,她将得到300元的赔偿。
“我那里面寄的是报销用的发票和客户的保单,发票没有办法重新再开,相当于费用要我自己来承担,3000多块钱啊!”
梁女士立刻拒绝了客服人员提供的赔偿方案,对方则表示希望梁女士再考虑一下,随后就再也没有消息。
梁女士与配件员聊天记录
客服人员快递确实已经丢失
接到求助后,FM全媒体记者心野致电圆通速递客服,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与网点工作人员联系后,证实梁女士的快递已经丢失,具体的丢失原因还不太清楚。
“系统上面显示是在福州转运中心这边丢失的,具体原因没有登记,福建区的工作人员提出协商理赔300元的方案梁女士不接受之后,这个投诉就已经先行完结了,所以才没有和她取得后续的联系。”
而对于“赔付300元”的方案,客服人员指出,这是在快递面单上就已经写明的款项,如果寄件人没有保价,理赔的最高额度就是300元。不过,当记者询问保价后这笔费用是否能够全额赔付,客服人员又称需要根据各个网点的标准来进行。
圆通官网上提示的《服务协议》
邮政管理局贵重物品建议保价
关于此事,《维权超给力》栏目组咨询了邮政管理部门相关科室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快递面单后面的告知书,在法律层面上适用于合同法,也就意味着寄件人在填写快递单的时候就相当于签署了合同,并认可告知书上的相关条款,一旦发生纠纷,也很难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比如说圆通他保价的上限就是3万元,未保价是按物品最高赔偿不超过每票300元,所以我们提醒消费者,在寄东西的时候最好变单背部你也看一下,如果是贵重的东西最好填个保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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