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郴州市汝城县顺鑫农业物流有限公司未设置室内消火栓,经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汝城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进行处罚。
前期,汝城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对卢阳镇吉祥路顺鑫农业物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内未设置室内消火栓,大队监督员当即现场拍照取证,并以案说法,对负责人进行了警示教育,依法向该单位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按期限整改检查发现的问题。到期复查发现该单位仍未整改,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依法给予汝城县顺鑫农业物流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5000元。
目前,该物流公司已按照要求进行整改,并表示今后定会提高消防安全意识,确保火灾隐患及时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