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快递柜成“甩手掌柜”

有了快递柜,快递小哥就可以不上门了?快递柜还要逾期收取代存费,是否合理?近日,有关快递柜代收快递引起的种种争议和困惑,成为热议话题。今年5月1日《快递暂行条例》颁布实施,其中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者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这就意味如果未征得收件人同意,快递企业无权强制将快递件投放在快递柜。

随着网购和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智能快件箱,即我们俗称的快递柜,逐渐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快递柜给快递员、收件人带来极大的便利。对快递员来说,它大幅减少其配送快件所花费的时间;对收件人而言,它避免了快递到家人却不在家的烦恼,24小时都可以灵活取件。不过,与此,快递柜却也引发新的问题。纵观近年来一些相关的投诉案例,主要集中在快递员未经允许擅自投递,导致收件人不能及时领取快递而产生超期费用,以及无法当面验收货物而导致追责难等方面。

确实,明明家中有人,快递员却不送货上门,而是直接投递到快递柜中,然后发个短信了事,这样的收件场景在当下生活近乎成了常态。收件短信很容易被埋没在纷繁的信息中从而被人忽略,而且倘若收件人没有及时看到短信或因有事不在家,那么超过一定时间,一些快递柜平台还需用户支付额外的保管费用,这个费用的收取标准恐怕还有待商榷。,对于老年人来讲,他们对智能手机的操作可能不熟悉,更不用说用取货号或者二维码取货,这就带来了不少麻烦。

更进一步,快递员不愿意“送货上门”,不仅有违快递配送“门到门”的服务协议,还有违“当面验收”的要求。众所周知,当面验收是网络交易的重要规则,倘若物品有损,一旦签收则很难对损失责任进行判定。尤其对于生鲜食品、贵重物品而言,及时收货和当面验收的重要性更加凸显。

快递柜的初衷是解决快件配送的“100米”痛点,初衷很美妙,但快递公司送货到门的基础服务不能丢,否则所谓的解决物流100米只是“看上去很美”。而当下部分快递企业“送货到柜”成了常态,消费者要求送货到家的意愿反倒成了异类。怪不得有网友调侃,快递柜只是把快递员的“一公里”,缩短成收件人的“一百米”。

对于快递企业来说,快递柜的应用,应当视作一个优化服务的契机,而非借以“偷懒”的工具。配送效率诚然是快递行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但不事先征询收件人意愿、一律将快递件投放在快递柜的做法,看似提升配送效率的背后,是以损害消费者权益为代价,终降低的还是企业整体的发展速度。其实在当下生活中,打电话这个细节已经在影响人们对快递公司的评价。在将快件投递到快递柜之前,先打电话询问收件人的意愿,能做到这一步的快递公司更能赢得人们的认可和好感。其实,这也是一笔再清晰不过的经济账,一个小小的电话就能够赢得消费者的好感和口碑。更何况,一个电话能够耽误多少时间呢?

快递柜给生活带来的便利显而易见,可以预见,随着快递行业的进一步发展,未来智能快递柜、代收点所占的比例会越来越大。不过,无论快递业发展到哪一步,送货到门始终是其基本的服务要求。面对快递柜当前的种种问题,亟须一个规范的行业标准。明确快递柜的使用、投放、程序、费用等问题,以建章立制快递柜规范化使用,以此给生活带来真真正正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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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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