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近日,美国加州税费管理局(CDTFA)试图向亚马逊FBA卖家征收数年来欠缴的销售税。
据了解,尽管所有控制权都归亚马逊所有,但加州税费管理局仍坚持认为,第三方卖家才是加州销售税的收缴方,而不是亚马逊。
加州税费管理局声称,未能征收加州销售税的州外卖家“犯有重罪”,每项违例均可被判罚款5000美元至20000元美元,或“监禁16个月、2年或3年,或两者兼而有之”。加州税费管理局进一步声称,使用亚马逊加州仓库的州外FBA卖家,如果在没有许可证的情况下经营,“可能犯有轻罪”。
目前,加州税费管理局已经发出通知,要求一些州外的亚马逊平台卖家遵守加州销售税和许可证法律。一些卖家甚至被告知要补缴税款,最长可以追溯到8年前,税款达数万美元甚至更多。
亿邦动力了解到,加州是美国第三个施行网络销售税税种的州,此次加州税局的税务征收专门针对的是通过亚马逊FBA发货的卖家。
,加州税费管理局已经发公告称,将于2019年4月1日起施行新的销售税和使用税率。而为了不补缴税款,一些卖家已经行动起来反对补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