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城乡物流“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
鼓励中小企业在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商应用
《实施意见》指出,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作用,支持国内外企业在我市设立电子商务结算中心,鼓励我市中小企业在第三方平台开展电商应用,支持物流信息平台建设和在物流园区内建设配送中心,支持电商支付服务发展,促进电商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优化社会闲置资源配置,拓展产品和服务消费新空间、新领域。推广“网订店取”“网订店送”等新型配送模式,在营销、支付、售后服务等方面线上线下互动。,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消除城乡“数字鸿沟”,针对农村消费习惯、消费能力、消费需求特点,建设改造农村物流公共服务中心和村级网点,切实解决好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一公里”问题。
选取2-3家商贸物流企业试点物流标准化
加大流通基础设施信息化改造力度,推动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提高冷链设施的利用率。支持大型连锁零售企业向社会提供第三方物流服务,允许符合标准的非机动快递车辆从事社区配送。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管理,保障运送生鲜食品、主食制品、药品等车辆便利通行。
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第三方物流和物流信息平台企业,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相关优惠政策。,选取2-3家商贸物流企业开展物流标准化试点,带动我市商贸物流效率整体提升。
鼓励超市便利店等依法依规发展便民餐点
我市鼓励连锁经营企业与电子商务、物流快递、社区服务平台等企业异业合作。鼓励超市、便利店等相关场所依法依规发展便民餐点。鼓励快递企业加快向综合性快递物流运营商转型。引导快递企业与电子商务企业深度合作,促进线上线下互动创新,共同发展体验经济、社区经济、逆向物流等便民利商新业态。
鼓励百货等零售业态积极发展“买手制”,通过发展连锁经营、采购联盟等多种组织形式降本增效。加强市场周边道路、停车位、公交停靠站点等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解决城市物流配送存在的通行难、停车难、卸货难等问题。城区商品批发市场异地搬迁改造,政府收回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安排商品批发市场用地。
重点培育1-2家集散型农产品市场
根据《实施意见》,我市将打造层次清晰、功能完善、流通高效、保障有力的现代农产品市场体系。重点培育1-2家具有区域乃至国际影响力的集散型农产品市场,承担农产品跨区域流通功能。
培育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增强农产品市场在“质、量、价”等方面的保障能力。形成农贸市场与果蔬专卖店共同主导、超市生鲜区与电子商务互为补充的农产品零售市场体系。
支持老旧小区利用地下空间打造便民服务点
继续优化社区商业网点、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和业态配置。鼓励建设集社区菜市场、便利店、快餐店、配送站、再生资源回收点及健康、养老、看护等大众化服务网点于一体的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支持老旧小区利用闲置房间、地下空间等打造多层次、多形式的便民服务点,将零散的社区服务资源进行线上线下整合,统筹建设和改造餐饮、住宿、家政、洗染、美容美发、维修、物流、金融、文化、娱乐、休闲等生活服务网点。
在家政服务供给方面,培育一批“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逐步实现家政员上岗受训率达到80%以上。并落实好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政策。
加强绿色循环消费设施建设,创建一批集门店节能改造、节能产品销售和废弃物回收于一体的绿色商场。推动“互联网+回收”模式创新,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再生资源回收有机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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