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份快递在合肥“走”了三天!省消保委发函邮

 

合肥晚报 ZAKER合肥记者 王伟

寄送快递

就是要“快”

如果一份重要文件的快递

从南京到合肥

走了近四天

收件人怕是会崩溃吧

因为邮政速递“慢投送”

快递员违约送件

严重影响收件人工作

4月25日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针对中国邮政速递物流

合肥分公司芜湖路投递站

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向安徽省邮政业安全中心发函

 

据了解

下一步

涉事企业将被约谈

快递慢达

4月19日,消费者吴女士选择了邮政快递从南京寄一份重要文件到她在合肥的工作单位。

快递于4月20日到达合肥,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合肥分公司芜湖路投递站快递员于当日下午16时42分拨打吴女士电话,沟通送件细节。

由于寄件地址的单位周末不上班,吴女士与快递员协商将快递放在单位门卫室,该快递员表示同意。

4月22日8时,吴女士去单位门卫室取快递时被告知未有该快递。

当日上午8时35分,吴女士拨打快递员电话,该快递员表示,将让另一位同事回电,吴女士向该投递员说明是重要文件,急用,请求尽快送达,但直至当日上午9时18分,依然没有收到回复。

吴女士十分着急,当她催促后,该快递员只是说明原因,还是未能得到何时才能收到快递的确切消息。

当日上午9时35分,吴女士又一次拨打该快递员电话,快递员方才说要由另一位快递员送件。

当吴女士表示要投诉后,9时46分,她第一次接到了快递员的主动回电。

9时55分,吴女士终于收到了该文件,可是,邮政速递的“慢送达”已经严重影响了吴女士的工作。

将被约谈

针对此事,安徽省消保委认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合同法》有关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服务,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义务,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

邮政快递公司快递人员在4月20日快件抵达目的地时,未按照与消费者吴女士约定的时间和地点送达快递,已经违约。

4月22日,邮政快递公司又一再拖延送达,给消费者的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损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

据了解,安徽省消保委下一步将对涉事企业进行约谈。

晚报君上网查了一下

合肥还没有发生过

快递公司因慢送达

而被约谈的案例

希望在此事之后

该公司能将

“诚信经营”

真正落到实处

来源合肥晚报 编辑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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