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提交审核的材料
1、 申请表(字迹工整、公章清晰)
2、 配额证明
3、 营业执照副本
4、 批准证书副本
5、 验资报告及审计报告
以上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要求复印件以A4纸复印,字迹清楚、公章清晰;营业执照副本、批准证书副本须有年检标识。
以上材料中若存在不明确事项,则需提供相关事项的补充说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照1-5的顺序码齐后提交。申请表、配额证明请用订书订订在一起,其余材料用长尾票夹夹在其后。
二、退换更改许可证
退换更改许可证,请填写退证申请表、退还原许可证,如许可证更改内容涉及证面关键栏目(收货人、贸易方式、外汇来源、商品用途、商品名称、数量等),申请单位应提供原批准机关同意更改的文件。
装订次序为配额发放单位同意更改有关内容的证明、申请表、换发的配额证明、退证申请表、所退的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