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服务风险大 保价运输维权难

  近年来,由于快递服务便捷迅速且运费低廉,快递市场迅猛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采用快递方式来寄送物品。但由于快递公司良莠不齐,因快递物品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经过调研发现,出现的快递服务纠纷主要有不能在规定期限内送达,不按时到货、不及时送货;运送过程中物品开封或部分丢失;快递的物品被掉包;快递公司对违禁物品不检查、不告知,导致运送过程中因安检不合格被没收造成损失,责任无法区分;因对快递公司单方制订的格式条款产生争议发生纠纷。
  案例
  2009年5月7日,博实豪中心委托中通公司向北京市及外地四家公司运输货物,并分别填写了四张快递单据。四张单据的内件说明、保价费、费用总计等栏目均未填写。
  在单据寄件人上方以黑色加粗字体印有“请在签字前阅读背书条款,贵重物品请保价,未保价物品的理赔金额最高为资费的5倍”。单据背面的《契约条款》第7条载明“快件发生延误或丢失,免除本次服务费用”,第8条载明“快件发生丢失、损毁或短少,保价快件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相关快件的保价额;未保价快件,信件类按本次服务费用(不含其他附加费)的2倍赔偿,包裹类按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本次服务费用的5倍赔偿。对其他损失或间接损失,本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此后,中通公司将博实豪中心委托邮寄的上述邮件丢失。博实豪中心称因中通公司将快件内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故其被迫为同一笔交易开具了两份发票,发生了损失。为此起诉要求中通公司赔偿损失4200元。诉讼中,博实豪中心提交了2张增值税普通发票与6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复印件用以证明损失的发生。博实豪中心称其与中通公司之间长期合作,一直以月结的方式进行结算,并称无法确定本案中四件运单的运费。中通公司称运费标准为0.5公斤以内的货物,本埠5元,外埠10元。博实豪中心称其为减少支出,邮寄发票向来不进行保价运输。
  法院审理后认为,中通公司作为托运人负有将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的义务,其在运输过程中将博实豪中心4张增值税发票丢失,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本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赔偿标准的确定。因双方存在长期的业务关系,且博实豪中心承认其为了节省开支,从未对运送的发票保价,据此,可以认定博实豪中心对不保价的后果是清楚的。因运单证明以加黑字体注明“未保价物品的理赔金额最高为资费的5倍”,该条应构成双方对货物丢失后赔偿方案的有效约定,现货物丢失,应据此进行赔偿。因中通公司未能证明丢失邮件的运费额,且双方对资费标准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故法院参照市场价格将其酌定为外埠20元、本埠10元每件,据此,判决中通公司赔偿300元,驳回博实豪中心其他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
  为有效保护自身权益,法官提醒人们,在选择快递公司、办理快递业务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要选好快递公司,防止物品被骗。目前快递公司很多,消费者应该选择信誉较好的快递公司,并注意查看快递公司的营业资质和业务员的有效证件,防止物品被骗。由于快递公司业务员流动性较强,客户不要直接与业务员联系,而是应通过公司派工。
  快递公司一般都采用格式运单,并在背面印制格式条款,对丢损货物的赔偿责任作出限制。一般情况下,快递公司都会在运单正面明显提示阅读背面条款,并注明签字即视为对格式条款的同意,除非该格式条款确实存在显失公平的情形,寄件人签字后该条款就对双方发生效力。,在填写运单时应注意阅读背面条款,并清楚填写运单,尤其是托运物名称、型号、重量、数量和收件人等信息。必要时,还可对违约条款、赔偿方式和诉讼管辖地等细节与快递公司另行约定,并立下书面合同。有疑问的地方,一定要向快递公司询问清楚,并在合同中找到明确的解释。
  运输贵重物品时,尽量采用保价、保险等方式。不可心存侥幸或心疼保价费。贵重物品与其他物品尽量做到分开递寄,单独填单。索取并保管好相关票据。不论以何种方式维权,一定要收集并保护好证据。
  收货时当场验货,清点种类和数量,如发现丢损情况尽量与投递员书面确认丢损情况,必要时可以拒收并在快递单上注明情况。实践中,有的快递公司否认丢失物品的情况,而收件人没有当场验货,手中没有任何丢失货物的书面证据,很难认定货物丢失是快递公司的责任。

北京同城快递,同城急送,杭州同城快递,同城配送,郑州同城快递,同城速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