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化学工业的发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不断增多,地区之间联系也不断增多,危险化学品的流动呈现出高速增长的态势。虽然相关部门开展的安全专项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安全隐患依然存在。,如何从源头上解决危险品运输安全问题,突破危险品运输管理瓶颈,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在当前形势下已刻不容缓。
当前危险货物运输管理存在六大问题
一、 承包经营是管理的 “软肋”。
在前几年的专项整治中,各地取消了个体运输户危货运输资质,但在企业结构调整过程中,有些地方存在“拉郎配”、承包经营等现象。重组后的企业在承包车辆安全监管、从业人员上岗监管、企业安全资源配置等方面都难以到位。由于企业规模小、缺少具有专业知识的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中存在着“以包代管、以保代管、以罚代教”的现象。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已成为一些企业领导安全工作的“游戏规则”。
一些有运输要求而没有运输资质的企业纷纷挂靠有资质企业,虽然营运秩序得到了整合,但这些有资质企业对承包车辆只收取管理费,却疏于监管,坐收渔利;部分企业未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管理的主体责任,找不到管理方向,管理部门推一推,动一动,没有本企业的管理体系。如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不停放在专用停车场内,为了方便而停放在一些社会停车场内;从业人员每月的全员参加安全教育是管理的“死穴”;车辆出车前、回场后的安全检查是管理的“死角”,较难监管到位。
二、企业机构不完整,人员落实不到位。
虽然运输企业在申办之初,按照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都建立了安全、调度、财务等部门机构,但在具体运作时,为了降低成本及参股者利益等因素,擅自取消或兼并机构,撤离或调离人员,形成有的机构形同虚设,出现一部多责、一职多岗等局面,导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无法细致深入。有些单位规模很小,都是“夫妻”店,只有5辆车,缺少专业化工管理人才,管理很吃力,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很难落实到位。
三、从业资格证真伪很难识别。
承运人是关系到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的关键人物,必须取得交通部门认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才可以运输危险货物,面对复杂的道路交通环境,承运人需要有一个良好的素质,既应该是驾驶员,又应该是熟练掌握危险化学品知识的技术员。而目前危运驾驶员属于稀缺资源,本地驾驶员很难聘到,运输企业大部分聘用外地驾驶员,由于没有建立全国危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联网查询系统,从业资格证真伪很难辨别,给企业准入把关带来了很大难度。为了将“南郭先生”拒之门外,有的企业写协查函,积极联系当地运管部门协助调查,有些运管部门很负责任,积极协助调查,有些运管部门置之不理。
四、长途运输车辆是监管的盲区。
在长途运输过程中,道路可选择的余地较大,一些运输车辆按线路运输的自觉性降低,再加上交通管理部门在长途运输监管力度的下降,特别是跨地区运输上的管理漏洞,只要道路上没有交通民警或交通运输部门的检查,在线路的选取上能省则省,穿梭于监管薄弱的农村道路的危险路段,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五、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能力不强。
危险货物作为一种特殊品类,在道路运输中具有很大的危险性,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依法管理好危险化学品运输中的各个环节,需要多部门联动开展综合治理,形成标本兼治的有效管理局面,务求实效的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形成有效监管,以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多发势头。
六、非法营运依然存在。
据某危运企业反映,这些企业由于没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安全生产设施投入较少,企业运输成本较低,普通货运市场无利可图,为了吃到危险货物运输这块“大肥肉”,争相压低运价,挤占危运市场,而危险品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多创效益,哪家运价低就给哪家运输,这样一来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就吃亏了,由于具备危运资质的企业各项安全设施投入较高,无法压低运价,导致无货可运。此种情形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危险货物运输秩序,给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企业造成了伤害。笔者认为导致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管理上职能交叉,催生监管盲区,此块管理出现空缺。安监部门主要管危险货物生产企业,交通部门主要管道路运输企业,而托运企业正好介于二者的管理“交集”,好像二者都在管,其实谁都未管,让不法分子钻了空子,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