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在我国航运界,货运代理业务发展很快,货代为我国的航运事业做出了很大的贡献,也出现了一些问题,给货主、船公司造成了一些损失和麻烦。
目前,在中国,船公司可以直接从货主那里揽货,货主也可以直接向船公司订舱, 本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事,那么,为什么货主还要委托货代公司呢?主要有以下几种原因
1、内地的货主,在口岸无办事机构,货物发到口岸需要有人代接货、安排仓储、短途运输、报关报验、订舱、装箱,制单进口货物也要有人代接货、结关、安排发运等。
2、货主虽在口岸,或在口岸有办事机构,但无能力办理报关报验等。
3、有些货主有能力办理口岸的各种手续,大部分工作也都是自己做,但因目的港系偏僻地区,没有直达船,也不能通过同一个船公司将货物转运到目的港,只能依靠无船承运人来完成,用无船承运人的集装箱和全程 提单结汇,无船承运人代为办理部分货代业务。
4、货量不大,费用不多,自己不愿干等原因。
国际货运代理业务,虽然在世界上已开展了很多年,不同的国家对货代业务不同的规定,我国也颁布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发布了《关于使用国际货物运输业务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但我国目前的货代市场仍很混乱,合法的、不合法的货代都在干,他们的实力和业务不一样,有的是已经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代理企业批准证书"的,实力较强,业务项目也比较全面,能开专用发票的一级货代;有的是只做些报关报验、揽货订舱等工作;还有的是什么都不能干,靠关系、熟人拿到货、同船代订舱、转手交与其他货代办理,这也称其为货代,这种情况下,货主在选 用货代时,就需谨慎。 实力强、信誉可靠的一级货代是最佳选择,委托他们,货主的顾虑比较小,即使发生了什么事情,他们也有能力和货主一起商量解决办法,一般不会发生货款收不到、货代也找不到了的现象。而且,这类货代一般都有500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
可是,货主往往因某些原因,需选 用一些非一级货代(这与是一些不合法货代和暂还未取得批准证书的货代能够生存和经营的原因),在货主委托他们时,除了无船承运人外,一般尽量使用承运人(船公司)的提单上的收、发货人也要打真正的收、发货人,因为无船承运人一般在世界各主要港口都有办理机构,有一定的实力 ,使用无船承运人的全程提单结汇的,收、发货人也都要求打真正的收发货人;各程海运提单, 为了提货方便,可以无船承运人为收货人。
在货代市场还未完全净化的情况下,在办理业务中,货主对某些货代还是心存戒备,这主要是某些不法货代造成的影响。如货代未付给船代,提单上的托运人是货主,船代就找货主要钱,而货主此时已找不到货代了。
现在,各船代基本上都采取了收到海运费后才签提单的办法,有效地避免了海运费方面的一些问题,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有很多具体问题。船代要收到运费后才给签提单,而有的货主要收必须签单结汇后,才付海运费,,货主要转外汇付海运费,外汇管理部门需见到发票后才批准转外汇,这样,船代有时在未收到海运费的情况下,既签了单,也开了发票,这时,货代在船代和货主之间就成为很重要的角色,货代行为的好坏,对船代和货主都有一定的影响。
所以,货代公司应想客户之所想,不能只图省费用,或照顾熟人而冒可能造成较大的风险,影响在客户中的信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