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是撼动物流成本契机-拥堵免费放行令
北京的几条高速公路在高峰时段早已谈不上“高速”,有网友甚至戏称,高峰时段的京藏高速、京通快速、机场高速应更名为“龟速”公路。去年,广东、江苏等地相继下发高速公路“拥堵放行令”。当拥堵超过规定的拥堵排队线时,须免费放行车辆,且车主有权拒交高速费。相比之下,北京“拥堵放行令”似仍遥遥无期。
作为一个新生事物,“拥堵放行令”在实施中,还有很多先天不足之处,比如只是偶尔为之,比如只是心血来潮之善举,比如被质疑为应景工程等等。但无论如何,“放行令”的出现,已经对高速公路收费制度带来很大影响。
去年,我们一提到高速公路收费,马上就会想到平顶山拉沙子个体户车主368万天价过路费案件。作为一个个体样本,我们难以释怀的,是其20万元的经营利润,只不过是过路费成本的一个零头。而时间发展到现在,有关物流成本的问题,我们已经从个体的例证中走出,转而进入对于一个行业的关照。
正在发生的菜价风波,已经不可辩驳地证明,流通成本畸高,成为中国CPI快速上行的一部“发动机”。有专家指出,我国目前生鲜产品的流通费用占总成本的70%,比国际上高出20个百分点以上。这个问题又以新鲜蔬菜的销售最为典型。蔬菜的零售价格要比批发价格高80%-100%。
而事实上,流通成本的高企,已不仅仅是农产品运输中的一大顽疾。4月末,发改委就当前物价形势举办了一次座谈会,就此问题,与会专家普遍指出,引发当前高物价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国内流通成本太高。
全世界82%的收费公路在中国,流通成本占50%-70%,这就是中国流通业令人震惊的数字。在这些数字背后,是中国公路业连续多年进入《中国十大暴利行业》的事实。
针对“拥堵放行令”,也有观点认为,部分地区的高速公路免费放行行为,主要依据的是地方法规,虽然符合民生工程及保障高速公路快速通行的政策要求,但从立法技术角度看,地方法规确定的“拥堵免费放行”规定,违反了上位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
这种观点看似有理有据,冠冕堂皇,但其维护局部利益和团体利益的用心已经昭然若揭。国家层面涉及高速公路的四部法律法规,都在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作出“为通行车辆及人员提供优质服务”的规定。何为优质服务,虽然语义模糊,但却是高速公路的起码要求。达不到“优质”怎么办?为了填补法律空白,各地有义务以地方法规的形式进行细化。这不但不是对上位法的违反,而且还是一种补充和完善。
现在,在很多消费领域,我们都有权利说不,但在高速公路收费方面,我们却始终没有得到这个起码的权利。我们纠结的是,当高速公路已经处于“龟行”状态时,还有什么道理继续理直气壮地照价收费。
我们认为,“拥堵放行令”的试水,是对高企的物流成本的一次撼动,高速公路的公益属性,也将由此而产生回归趋势。虽然这一措施的实施会给高速公路带来一定的损失,但“暴利行业”的让利,却会极大减少拥堵所造成的社会成本、经济成本和环保成本,是件一举多得的大好事。
现在,我们关注的,是在急切中出台的“拥堵放行令”,怎样弥补先天不足,逐步进入刚性的制度约束和强韧的法律规范之中,从而让局部的试水成为行业追求的典范,让免费通行成为中国公路业努力追求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