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时说,为贯彻中央关于加强税收对居民收入分配调节的要求,降低中低收入者税收负担,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并考虑到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增长的实际情况,有必要修订个人所得税法,进一步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
据国家统计局资料,2010年度中国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为每月1123元,按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1.93人计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为每月2167元。2011年按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增长10%测算,约为每月2384元。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由现行的每月2000元上调至每月3000元,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将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谢旭人说。
谢旭人介绍说,与2010年相比,提高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标准,约减少个人所得税收入990亿元。
“个人所得税工薪费用减除标准的再度上调,回应了社会的声音。”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说,之所以要设定免征额,是基于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不纳税的原则。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物价水平的上涨,中国居民维持基本生活所需的费用发生了较大变化,有必要再度调整减除费用标准。
据了解,中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施行以来,已按照法律修改程序先后两次调整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2006年1月1日起由每月800元提高到每月1600元,2008年3月1日起由每月1600元提高到每月2000元。
中央财政主要收入项目。国内增值税15895.59亿元,完成预算的103.6%,增长14.2%。国内消费税6071.54亿元,完成预算的115.8%,增长27.5%。进口货物增值税、消费税10487.46亿元,完成预算的130%,增长35.7%;关税2027.45亿元,完成预算的128.3%,增长36.6%。出口货物退增值税、消费税7327.31亿元(账务上作冲减收入处理),完成预算的103.6%,增长13%。企业所得税7794.25亿元,完成预算的96.7%,增长2.3%。个人所得税2902.85亿元,完成预算的114.2%,增长22.6%。证券交易印花税527.82亿元,完成预算的102.3%,增长6.6%。车辆购置税1792.03亿元,完成预算的133.9%,增长54%。非税收入1968.01亿元,完成预算的94.8%,下降22.9%。
中国个人所得税发展史一览
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经过多次测算、修订,将在4月20至22日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二十次会议上进行初审。中新网财经频道梳理背景资料后发现,我国个人所得税法于1980年9月正式颁布,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我国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几次重大调整。
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发展史
1950年,政务院发布了新中国税制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全国税政实施要则》,其中涉及对个人所得征税的主要是薪给报酬所得税和存款利息所得税,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开征。
1980年9月,个人所得税法正式颁布,该法的征税对象包括中国公民和中国境内的外籍人员,但由于规定的免征额较高(每月或每次800元),而国内居民工资收入普遍很多,绝大多数国内居民不在征税范围之内。
为了有效调节社会成员收入水平的差距,1986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同年9月颁布了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上述规定仅适用于本国居民。
1994年我国颁布实施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初步建立起内外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其后,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国家对个人所得税进行了几次重大调整
1999年恢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个人所得税;
2006年和2008年两度提高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减除费用标准;
2007年将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由20%调减为5%;
2008年暂免征收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
2010年对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取得的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