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看,现代化物流管理和配送是发展连锁经营的龙头,没有现代化的配送中心,就不会有真正意义上的,连锁经营。我国的连锁经营的快速发展为我国的物流配送业的发展提供了历史契机,也对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客观地说,近几年来发展起来的为数不多的物流配送产业是我国现代物流的萌芽,由于对社会化物流配送中心的发展建设认识的不足,以及现代物流管理人才贫乏等因素,总体上我国的物流产业还未完全摆脱“仓储运输管理”阶段,现代物流配送涉及产、购、销、调、存、加工等环节,它的运作远远超出了传统意义上的商流和物流的概念,它以一种更为科学合理的办法将生产、流通、消费、联结在一起,形成了全新的高效的商品流通机制。大力发展现代物流管理和配送中心建设是连锁经营快速发展的需要,是建立社会化高效的资源配置的需要,是商品流通企业实现“两个根本转变”的需要,是建设现代化的商业最为迫切的需要。,今后相当一个时期,要从战略的高度和流通社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要求出发,把推动现代物流管理和社会化配送中心建设当作一件大事来抓。
根据我国目前连锁经营配送中心发展的现状和实际,关于发展连锁经营配送中心的战略方针和战略措施,应该选择渐进式发展道路。发展配送中心实质上就是通过某中途径是配送中心走商规模经营的发展道路。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就是使配送的硬件达到先进技术水平。国外的实践告诉我们,与达到上述目的,有两种途径可供选择。其一是,先进行大规模的投资,兴建一定数量的现代化的配送中心,相应地配置一些先进的物流设备,完善物流设施,以先进的技术优势和强大的功能优势去吸引客户,占领市场,以此把配送推上“规模经济”的发展轨道。这是一种以硬件技术优先发展来带动配送发展的突变性的发展战略。另一种途径是,按照软件技术先行、硬件技术随后的发展原则,在原有的设施、设备基础上,先通过强化管理、完善服务和改进物流等途径去降低物流费用,以此去吸引客户,占领市场;然后在更新改造设施,引进和配置先进的物流设备 ,逐步建立现代化的配送中心及其网络体系。这是一种渐进式的发展战略。
之所以选择这种渐进式的战略方针去发展配配送中心,总体上是由我国的连锁经营的国情决定的,具体地说是因为第一,采取突变式的战略方针所需要的投资巨大,除少数的连锁企业集团或特大型企业外,多数企业做不到。第二,我国是个发展中国际阿,目前还不可能积聚大量的资金向流通领域集中投资,而在短期内全面、彻底更新、改造旧的物流设备和设施,一步到位地提高配送的规模和配送的水平不太现实。第三,我国现有的征税结构、管理水平和企业人员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发展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即使能在较短的时间内全面更新物流设备及建立起高度的自动化的配送设施,也未必能收到良好的效果。,我们也不能以渐进式发展为借口而放慢连锁经营的配送中心发展速度的营建,我们在利用改造现有的物流设施和设备的,应不失时机的地利用各种方法去筹集资金,及时兴建一些高水平的配送中心。
目前我国的连锁经营企业营建配送中心主要有如下途径可择
1.连锁企业自建配送中心。自建配送中心是指有连锁企业独立出资建立,独立经营管理, 为整个连锁网络和其他商业企业提供货物的物流中心,由连锁企业自建自营的配送中心负责若干个分店的商品采购、库存、分配、流通加工、运输和信息沟通,根据需要在指定的时间把定量的商品送达各分店。连锁公司都各有自己的经营特色,自建配送中心有利于协调与连锁店铺的关系,保证这种经营特色不受破坏和改变,而且,自建配送中心既可以为本公司配货,也可以为其他企业提供货物,能够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从长远的利益和战略角度考虑,连锁企业应该自建配送中心。但从目前我国连锁企业的客观状况来看,由企业自建配送中心还存在一定的困难,一方面我国连锁经营企业普遍规模较小,资金有限;另一方面连锁物流配送管理人员普遍缺乏,加之现行的管理体制的部门割据和其他一些客观原因,所有这些说明,自建配送中心并不是我国连锁企业应该作出的最佳选择。
2.建立联合型配送中心。目前,国内外都发展了一些联合型的配送中心,这种配送中心有两种不同的联合方式,一种是指一家或多家连锁公司与物流企业联合,分别承担不同的功能,共同实现配送中心的任务,为连锁公司和其他企业配货。这种联合,可以有效的节约建设投资,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配送的经营效益,也能推动物流企业完善功能,带动物流企业的发展,有利于盘活存量
资产,实现资产重组,发挥各自优势,实现连锁经营与配送的中心的同步发展。另一种;联合型的配送中心是指有连锁企业和生产企业联合,共同建设为连锁公司和其他企业提供配货的配送中心。这种联合,是由流通领域向生产领域的延伸,它一方面可以利用原有的生产企业基础设施上的投资,缓解了资金不足状况;另一方面,连锁企业与那些包装加工能力强,物流管理设施齐备的生产企业的互补性,又提高了连锁企业的流通加工和储存管理能力。联合型的配送中心既有着良好的内外部发展环境,又符合我国流通体制改革的宏观要求,不失为目前我过连锁经营企业配送中心营建的理想选择之一。
3.建立代理型的配送中心。是指连锁店本身并不经营配送业务,配送业务由某个供应商或配送中心代理完成。它的一般程序是总部与某一代理机构或个人签定合约,通过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规定,承担连锁公司的商品配送任务。在目前我国连锁店规模普遍较小,自身实力较弱,企业内部经营管理能力较差的情况下,企业不自建配送中心,转而依托于社会化的代理服务方式,不仅可以有效地回避本企业投资能力不足的问题,而且可以充分利用社会化配送中心专业综合服务条件,可谓是一举两得的好事。
4建立改造型的配送中心。改造型的配送中心是指充分利用原有批发企业、商业储运企业的场地、设备和购销渠道优势,进行进行技术改造、管理创新、功能完善,使之转化为现代化的物流配送中心。
建配送中心的总体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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