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违章停车会导致怎样的后果?
如果你认为这样做的后果大不了是吃一张违停罚单,那就大错特错了。
前几天,宁波江北交警大队特意向市民发出了提醒近期在小区门口发生的好几起交通事故,都与违停占道形成的视觉盲区有关,即便违停车辆没有参与事故,但都需要“连坐”承担责任。
看来,违章停车前还得请三思啊!
案例1
违停间接致人死亡,被判赔偿11万
类似违停导致事故的案例并不少见,今年1月25日,宁波还曾发生过违停间接致人死亡的悲剧。
正当刘某在吃饭时,外面突然传来了“轰”的一声。原来是出车祸了一辆厢式货车撞上了一辆自行车,骑车人被撞倒在地。120救护车赶到后,医生确认骑车人当场死亡。
看完热闹的刘某吃完饭,刚准备上路,却被赶来处理事故的交警叫住了。
经交警认定,厢式货车司机吴某准驾车型不符,且未让行非机动车,对事故负主要责任,而刘某在交叉路口违章停车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应负次要责任。
“我的车好好停在那里,并没有发生任何碰撞,为什么我也要负责任?”刘某坚持认为自己在这起事故中没有责任,拒绝赔偿死者家属。
在多次寻找吴某、刘某协商未果后,今年3月,死者家属诉至镇海法院,要求两人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合计30余万元。
庭审中,刘某觉得自己挺委屈,他认为骑车人是骑着自行车上了机动车道,被吴某驾驶的车辆撞击而亡。而自己的车辆在事故中没有与任何车辆、行人发生碰撞,与骑车人的死亡也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镇海法院依申请调取了事故发生时的监控录像。
录像显示刘某将车停放在并不宽敞的出事路口处,并且占据了非机动车道,不但阻碍了来往车辆和行人的视线,还致使受害人只能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增加了骑行的危险性。
法院认定刘某的违法停放行为与事故的发生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判决刘某赔偿死者家属11万余元。
案例2
违停车辆遮挡视线也要被追责
11月1日中午,宁波的陈先生开车从天水家园二期北门右转弯进入丽江东路过程中,与骑车逆行的小翁发生了碰撞。
小翁是个20多岁的小伙子,事故导致他严重骨折。
说起这起事故,两人都很郁闷。
事故发生时,事发双方都没有看到对方,原因就是路边一辆违停的小轿车挡住了视线。
在随后的事故处理中,交警除了认定陈先生承担主要责任,小翁承担次要责任之外,也认定违停车主需要承担次要责任。
无独有偶,10月14日下午,周某开车从宁波天合家园一期东侧道路由南往北行驶,在小区东门附近转弯时,与沈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导致沈某受伤,电动自行车损坏。
当时,另一名车主倪某的轿车停放在小区门口,在一定程度上遮挡了周某的视线。
在事故处理中,交警认定,周某承担主要责任,违停车主倪某承担次要责任,沈某无责任。
由于两起交通事故均造成骑车人骨折,涉及到不菲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承担次要责任的违停车也得付出一笔不小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