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30日下午5点,国务院法制办对外发布由央行起草的《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限期一个月。
什么是存款保险制度?直白点说,就是成立一个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然后由包括商业银行在内的吸纳存款机构向该机构缴纳保费,形成一个存款保险基金。未来,一旦投保机构破产无法经营、被撤销或者被接管,存款保险基金机构就能用存款保险基金的钱代偿储户。
给你一张图,帮你看懂存款保险制度
一、50万以下,存在任何一个商业银行都是安全的,储户完全可根据自己的需要随意选择商业银行,不必担心本金和利息损失。过去,城市商行因为倒闭而无法及时兑付的情况,在有存款保险制度的情况下以后将不存在。不过,考虑到安全,还是适当分开存一些为好,避免真的某个银行出现问题,自己又急着用钱而不能兑付。对于50万以上的存款,想绝对稳妥还是分别存在不同的银行较好。,在四大行存50万以上额度的安全性要高于中小商业银行,可以认为基本是无忧的,因为它们的大股东都是财政部,客观上还是财政兜底,如果四大行都出问题了,说明金融系统出问题了,金融系统出问题了货币放哪都不安全。相比小的商业银行,存款超过50万额度的存款安全性四大行还是更高一些。
二、考虑到未来利率将市场化,存款利率浮动幅度将会越来越大,各大银行的利率会有一定差异。特别是在有了存款保险后,中小商业银行为了揽储,在风险控制方面的成本下降的情况下,它们的利率很可能会上浮到可以上浮的极限,利率可能会比大行稍高。,储户在进行50万以下的储蓄时,可不必再担心小银行风险,尽可以根据储蓄利率选择存款银行以获得更多存款利息。
三、理财产品的重大注意事项。对于理财产品,规定已明确不保底,这意味着所有理财产品的安全性都是相对的,和过去有些理财产品给予保底有本质不同。所以,在购买理财产品时,投资者要提高警惕。在签署理财产品合约时,一定要注意相关条款和潜在风险,避免出现大的亏损。,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切记将“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在一个理财产品上投入过大的额度。
,投资者需要注意的是外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风险,诸如在外资行理财被坑的案例已多有报道。相比外资行,国内银行在理财产品上将会更有优势,这种优势来自于国内商业银行处于国内金融体系的内部,而外资行则处于外部,近水楼台先得月的道理大家应该都懂。在这方面,万不可相信外来的和尚好念经。举个简单的道理,现在我国正在推动的银行资产证券化,就是将一些银行信贷资产变成理财产品卖给投资者,外资行显然没有这些资源。外资行在投资境外理财产品方面有一定优势,但发达国家大多零利率,其股票基本都处于历史高位,几乎已没有好的投资品,投资它们的理财产品无异于“送财童子”了。所以,在这方面,投资者要多个心眼,别辛辛苦苦挣点钱又扔水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