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一起来看下这个通告——
关于市区道路停车泊位和公共停车场
实行机动车停放管理和服务收费的通告
为进一步缓解城市交通拥堵,规范市区机动车停放管理,提高停车资源的利用率,根据《衢州市区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衢政办发〔2014〕67号)和《关于衢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衢价费〔2014〕8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14年12月15日起,在市区紫荆东路等30条道路停车泊位和新河沿停车场等14个停车场实行机动车停放管理和服务收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收费管理的起始时间
2014年12月15日上午800。
二、收费管理的范围和标准
具体收费标准(不含保管费)如下:
(一)公共停车场。
停车的前20分钟为免费停车时段,停车满20分钟后开始计时,以2小时为计时单位,不足2小时按2小时计费。
针对大家关心的问题,相关部门作出了解答。
衢州市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