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在制定本地区具体实施方案时,要严格按照国务院批复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确保政策统一、口径一致、操作流程统一规范。
不得擅自扩大免费通行车辆范围
通知指出,今年中秋节与国庆节连休。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中秋节当日应视同国庆节连休日实行免费。据此,今年国庆节小客车免费通行的时间统一明确为9月30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
通知要求,各地不得擅自扩大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车辆的范围,避免各省(区、市)免费车辆范围不一致而引发新的矛盾。在重大节假日小客车免费通行期间,各地高速公路收费站(点)仍应实行“入口领卡、出口收卡”的收费管理模式。实施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的收费车道,应继续开通运行ETC专用车道并确保小客车在免费期间显示通行费交费金额为零。
收费站周边交通拥堵现象预计加剧
今年国庆节长假为期八天,又是第一个小客车免费通行的重大节假日,预计公路交通流量可能会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公路尤其是收费站周边区域出现交通拥堵的程度可能会进一步加剧。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公路管理机构综合施策,因地制宜,在全力做好小客车免费通行的,积极做好公路交通保畅通工作,避免出现严重的交通拥堵现象。
对此,交通运输部要求各地,一要合理利用现有收费车道;二要做好收费站广场的交通疏导与秩序维护工作;三要加强公路交通信息发布与交通诱导工作。
交通运输部8月8日明确表示,从今年国庆节假日起,实施《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假日免收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通行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