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独家获悉,两大石油公司已向国家相关部门提交报告,建议综合推进资源税费改革,完善石油特别收益金管理办法,申请将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至70美元/桶;长远来看,建议清费立税,取消石油特别收益金,或纳入资源税管理。
有业内专家评价称,暴利税起征点是否调整,这是中央财政与央企利益博弈的过程,按规定,石油特别收益金属中央财政非税收入,纳入中央财政预算管理。
所谓石油特别收益金,是指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的收益金。
目前,起征点为40美元/桶,直至每桶60美元以上,征收比率从20%-40%,以5级累进。
此前,中石油、中石化等曾多次上书国家部门,建议提高特别收益金起征点。
11月1日,油气资源税改革全面推进,两大石油公司借此时机建议国家调整资源税费制度,改变“税”“费”并存,功能重叠,管理体制分割的现状。
本报记者从石油企业获悉,两大石油公司申请提高特别收益金的理由是,“2006年以来,特别收益金的征收环境发生显著变化。油气资源税改革全面实施、美元贬值、油田桶油成本提高、国际油价变化等均对税金征收产生影响。”
根据中石油旗下决策咨询机构——中国石油(10.09,0.03,0.30%)经济技术研究院测算,油气资源税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后,资源税率提高至5%~10%,按照80美元/桶初步测算,中石油上游板块综合税负将增加4.2至8.3个百分点。
该机构人士称,“资源税改的影响,相当于特别收益金起征点下降10美元左右。”
,石油特别收益金按美元计价,以人民币缴纳,汇率变化也影响特别收益金的征收额。“要消除美元贬值的影响,起征点理论上应提高12.3美元/桶。”中石油经济技术研究院人士称。
另据中石化勘探开发人士(中石化勘探开发研究院总工程师)介绍,国内老油田资源条件变差、进入开采后期,部分油田原油成本已超过40美元/桶,加上国有石油石化企业仍承担维护矿区社会和谐稳定。
国家石油进口环境的变化,也可能是影响特别收益金调整的因素。近年,中东、北非等地政治经济波动较大,石油进口风险依然存在。“国家可能继续加大国内石油资源勘探开发,调整特别收益金起点有利于调动石油企业积极性。”上述中石化人士称。
国家信息中心经济预测专家牛犁认为,“从国际油价变化上看,特别收益金有调整的必要”。2006年国际原油平均价格为60-70美元/桶,目前WTI价格维持在90美元/桶左右,布伦特石油价格在100美元/桶左右。
不过,两大石油公司提出上调特别收益金之时,也正逢国内柴油供应紧张,民营石油企业正为油源问题忧心忡忡。
有民营石油企业主认为,两大石油企业低价获取国内多数石油资源,理应承担更多的责任和义务,石油资源属国家所有,国家还应适当提高资源税费,体现所有者权益。
而相关部委对于特别收益金起征点提高也仍有顾虑。
“一是石油行业利润规模大,为其减负舆论压力大;二是特别收益金主要用于对城市公交等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进行补贴,提高起征点后,资金缺口从何而来?”上述中石油人士说。
中石油、中石化两大巨头前不久披露的三季度业绩报告显示,今年前三季度,两大油企净利润超1600亿,相当于日赚6亿。
根据各公司年报数据统计,2006-2010年三大石油公司累计上缴石油特别收益金3615亿元。其中,中石油2310亿元、中石化794亿元、中海油511亿元。
截至目前,国家财政部、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均未明确表态。此诉求可否落地,如果调整的话,调到什么水平,需经过多部委会商,由国务院审批,尚有重重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