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驾证的分类
准驾证按通俗的说法来分有三种货运准驾证,客运准驾证,危险品准驾证。
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机动车(以下简称营运机动车)驾驶的人员必须依照本规定领取《准驾证》。《准驾证》是获准驾驶营运机动车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资格证书。
《准驾证》按车型分为
(一)K1类,车长大于或等于6米的客运汽车;
(二)K2类,车长小于6米的客运汽车;
(三)H1类,货运汽车列车(半挂车和全挂车);
(四)H2类,普通货运汽车;
(五)H3类,其他机动车辆。
驾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须在相应的H类准驾证上签注“危”字。
准驾证的考试和办理
申请
1.申请H2类《准驾证》的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
(二)持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结业证书(职业)》。
2.申请K1类、K2类、H1类或签注“危”字H类《准驾证》,除应符合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K1类《准驾证》的必须具有4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或10万公里安全行驶里程;
(二)申请K2类《准驾证》的必须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或5万公里安全行驶里程;
(三)申请H1类《准驾证》或签注“危”字H类《准驾证》的必须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或5万公里安全行驶里程。
培训和考试
1.考试科目分为理论和实际操作两类。
理论科目包括职业道德、道路运输法规、车辆维修及技术管理知识、道路运输业务知识等。
实际操作科目包括机动车常见故障排除、行车安全检视。
申请K1、H1类《准驾证》须加试重载机动车驾驶操作技能。
对本规定实施前,安全驾驶经历已超过5年的驾驶员,可免试部分实际操作项目。
2.《准驾证》考试车型要求
(一)K1类《准驾证》考试车型为车长9米以上的大客车;
(二) H1类《准驾证》考试车型为车长12米以上的汽车半挂车;
考试车的技术状况应符合二级车以上标准。
3.职业驾驶员考试规范及考试题、评分标准由交通部另行制定。H3类《准驾证》的培训、考试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制定。每个科目准许考试一次。考试不合格的,可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的,自接到补考成绩通知之日起30日以后方可重新申请考试。对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在180日内不得申请考试。
发证
申请人参加《准驾证》统一考试成绩合格,由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签发《准驾证》,县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向申请人发放。道路运政机构应在接到《准驾证》申请之日起30日内,向符合规定的申请人核发《准驾证》。
准驾证期满换证
准驾证》有效期为四年。《准驾证》有效期满前90日内,持证人应当到原发证机构接受审验,合格的换发新证;不合格的,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换发新证。
换证期间,持证人有接受新颁发的道路运输法规、汽车运输新技术知识再培训的义务。
持证人如户籍迁移或暂住地变更,原《准驾证》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有效期满后,属户籍迁移的,到新住地县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审验换证;属暂住地变更的,由暂住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审验换证,也可由原住地地市级以上道路运政机构审验换证。
准驾证注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发证机构注销《准驾证》
(一)《准驾证》超过有效期180日未接受审验的;
(二)违章后超过规定期限30日拒不接受处理的;
(三)持证人死亡或身体状况不适合继续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四)持证人申请要求注销《准驾证》的;
(五)交通部规定其他需要注销的。
《准驾证》注销后,自行失效。
被注销《准驾证》的驾驶员,可以重新申请《准驾证》,但必须按照本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其中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两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领取《准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