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互金协会紧急通知:P2P平台退出需遵守“三

7月13日,深圳互金协会紧急下发《关于积极稳妥应对当前P2P行业流动性风险及做好退出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对P2P平台退出程序做出规定。

  其中要求拟主动清盘转型或退出的P2P平台,应建立退出领导小组,退出中定期向监管部门报送业务数据、退出计划执行情况和资金清退进度,并及时安抚投资人情绪;网贷机构经营地址不可搬迁,网站不可关闭,高级管理人员不可失联。面对突然集中爆发的P2P风险,







  深圳P2P不合规业务下降87%

  深圳互金协会在《通知》中称, 2016年4月,全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启动后,在有关部门指导下,深圳互金协会积极推动P2P整改,截至今年6月末,深圳整改类P2P的不合规业务余额,比整改初期下降了87%,整体风险得到较大释放。

  深圳互金协会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和自律公约,对各会员单位及全市P2P网贷机构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积极稳妥应对舆情,及时消除公众误会。应及时澄清"累计交易量或成交额"与"待偿余额或存量规模"之间的概念误区,及时解释"待偿余额或存量规模"与实际资产风险之间的关系,避免因公众产生概念混淆而引发恐慌情绪和挤兑等风险事件。

  二、经初步了解,近期深圳市出现的P2P网贷机构停业事件中,主要原因为部分借款人违约导致对应投资兑付困难的流动性问题,借款人逾期还款不等于债权无法回收。P2P网贷机构应做好与平台出借人的沟通,制定合理的偿付计划并及时公开,有效保护出借人的合法权益。各P2P网贷机构如可能出现流动性危机,应当提前向深圳互金协会及相关部门报告。

  三、拟主动清盘转型或退出的P2P网贷机构,务必严格遵守《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退出指引》(以下简称《退出指引》)的相关要求。其中,《退出指引》提到应建立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向市、区金融办及深圳互金协会报备退出计划,提供风险隐患信息、存量项目风险程度、借款人和投资人信息等情况,经充分沟通并评估影响后,在相关部门指导下执行公开发布退出公告及清退计划等措施;应在退出过程中定期向市、区金融办报送平台业务数据、退出计划执行情况和资金清退进度,确保退出方案落实到位。;应设立纠纷调解小组,设置投资人集中接待点并开通热线,及时安抚投资人情绪,维护平台内部员工权益,妥善应对各类不稳定因素,遏制和化解各类问题和矛盾。

  四、针对失联、跑路等恶性退出或退出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P2P网贷机构,深圳互金协会将协助相关监管部门和执法部门依法对其进行打击。

  提出P2P平台退出“三不可”原则

  针对P2P平台集中出现的风险,深圳互金协会已制定措施,要求主动清盘转型或退出的P2P网贷机构,做好退出工作。

  《通知》称,P2P平台可根据市场环境,自主选择合适的退出路径,合理处置不良资产,并清退出借人资金,按照分类处置原则,应如实告知协会平台存量项目风险程度、出借人信息等情况,协会风险严重程度,分类制定相应的关注等级,并通报监管。退出期间,经营地址不可搬迁,网站不可关闭,高级管理人员不可失联的“三不可”原则。

  《通知》还规定了退出的程序成立退出领导小组、制定退出计划和方案、向协会报备退出计划及退出方案、协会提出指导意见并不定期组织相关培、执行退出方案、每周向协会汇报退出情况、落实出借人资金清退并全部结清存量项目、全面终止业务。

  ,P2P平台退出领导小组还应与深圳互金协会建立联系机制,并报备退出计划,递交退出计划书、存量项目清单和清收情况、出借人信息、财务审计报告等材料。经充分评估影响后,由相关部门指导下发布退出公告、清退计划等措施。退出过程中,须定期向监管报送业务数据、退出计划执行情况、资金清退进度。

  《通知》还称,风险可控的前提下,P2P平台应选择适当的时机向出借人发布退出公告,披露退出原因、退出方案、退出时间表、不良资产处置方案、清偿方案、投诉协商处理渠道等信息。

  ,具有国企、上市公司、集团等背景的P2P平台,应由国企、上市公司等提供合理的资金援助,尽量缩小不良贷款余额和待偿余额差额,P2P平台也应与第三方不良资产管理处置公司合作,最大限度回收资金填补不良资产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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