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沈阳7月7日电(于也童)记者从沈阳市建委了解到,为解决停车难问题,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共立体停车场投资建设,沈阳市近日出台了《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立体停车设施(场)政府补贴资金办法》,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立体停车设施实施专项资金补贴,每个车位最高补贴8000元。
据介绍,享受政府补贴的公共立体停车设施(场)建设项目必须向社会公众开放、接入沈阳市智慧停车平台,且项目建设手续齐全,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补贴对象为2018年至2020年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立体停车设施(场)的企业。对社会资本与财政资金共同投资建设的,按社会资本占投资额比例进行补贴。对各类公共立体停车设施,按照3000元至8000元/车位标准给予补贴。
其中补贴范围包括五类停车场已满足本小区需求,利用居住区内部和周边可利用场地,挖潜建设的公共立体停车设施(场);社会单位利用内部场地或外部自有用地,增建的公共立体停车设施(场);利用市政广场地下、绿地地下、待建土地、公共场地、临时空闲场地、拆违拆迁腾退空间,以及改造地下空间等,因地制宜挖潜建设的公共立体停车设施(场);通过出让方式获得土地使用权建设的公共立体停车设施(场);其他能节约土地资源,增加土地利用率,建设的公共立体停车设施(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