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International freight forarding agent)是指国际货运代理组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劳务报酬的经济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运代理业管理规定明确了国际货运代理业的定义,即是指接受进出口货物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或者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服务报酬的行业。 随着国际贸易、运输方式的发展,国际货运代理已渗透到国际贸易的每一领域 ,为国际贸易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使社会分工越加趋于明确,单一的贸易经营者或者单一的运输经营者都没有足够的力量亲自经营处理每项具体业务,他们需要委托代理人为其办理一系列商务手续,从而实现各自的目的。国际货运代理的基本特点是受委托人委托或授权,代办各种国际贸易、运输所需要服务的业务,并收取一定报酬,或作为独立的经营人完成并组织货物运输、保管等业务,因而被认为是国际运输的组织者,也被誉为国际贸易的桥梁和国际货物运输的设计师。
业务范围
国际货运代理通常是接受客户的委托完成货物运输的某一个环节或与此有关的各个环节,可直接或通过货运代理及他雇佣的其它代理机构为客户服务,也可以利用他的海外代理人提供服务。其主要服务内容包括 1. 代表发货人(出口商) (1)选择运输路线、运输方式和适当的承运人; (2)向选定的承运人提供揽货、订舱; (3)提取货物并签发有关单证; (4)研究信用证条款和所有政府的规定; (5)包装; (6)储存; (7)称重和量尺码; (8)安排保险; (9)办理货物的港口后的报关及单证手续,并将货物交给承运人; 铁路运输方式
(10)做外汇交易; (11)支付运费及其它费用; (12)收取已签发的正本提单,并付发货人; (13)安排货物转运; (14)通知收货人货物动态; (15)记录货物灭失情况; (16)协助收货人向有关责任方进行索赔。 2. 代表收货人(进口商) (1)报告货物动态; (2)接收和审核所有与运输有关的单据; (3)提货和付运费; (4) 安排报关和付税及其它费用; 航空运输方式
(5)安排运输过程中的存仓; (6)向收货人交付已结关的货物; (7) 协助收货人储存或分拨货物。 3. 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它收取货物并签发多式联运提单, 承担承运人的风险责任,对货主提供一揽子的运输服务。在发达国家,由于货运代理发挥运输组织者的作用巨大,故有不少货运代理主要从事国际多式联运业务,而在发展中国家,由于交通基础设施较差,有关法规不健全以及货运代理的素质普遍不高,国际货运代理在作为的素质普遍不高,国际货运代理在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方面发挥的作用较小。 4. 其它服务,如根据客户的特殊需要进行监装、监卸、 货物混装和集装箱拼装拆箱运输咨询服务等。 5. 特种货物装挂运输服务及海外展览运输服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