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年前,浙江省江山市下岗职工刘湘月成立江山市申通快件服务部,后将服务部49%股份转让并承包他人经营。到目前,刘湘月不仅没拿到7.3万元承包款,51%股份也不翼而飞。
图为江山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大门。
自主创业成立快件服务部
刘湘月原是江山市某国营企业下岗职工。正在她为再就业无门路时,一个偶然机会,一位好心人把刘湘月领进了申通大门。在上海申通支持下,刘湘月在江山市成立江山市申通快件服务部。
从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系统显示信息,2004年3月9日,江山市申通快件服务部成立;经营场所为市区书院里3-3号,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308813103057;经营者刘湘月;经营范围小件物品速递、国内货运代理(不含邮政信件)。
2004年11月19日,上海盛彤实业有限公司以[申通商标(授)字第(3066)号],给江山市申通快件服务部发了授权书。
授权书称,"STO申通"是上海盛彤实业有限公司经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注册的企业商标,其所有权归上海盛彤实业有限公司所有,任何企业或个人无权擅自使用及发布。
授权书称,上海盛彤实业有限公司特授权于江山市申通快件服务部,允许其在江山市(只限本地区内)使用"STO商标"。
刘湘月又有新工作岗位,非常珍惜,拼命工作。在申通精神鼓舞下,她凭着对申通的信念和总公司的关怀,在顾客理解和支持下,江山市申通越做越强,顾客越来越多。
图为三年一签的协议书。
快件服务部外包经营
一个偶然的机会,22岁的浙江桐庐青年潘京进和刘湘月认识。当了解到潘京进有意想加入江山申通团队时,刘湘月欣然同意。
为调动潘京进积极性,刘湘月决定对快件服务部实行外包经营。2005年5月22日,潘京进和刘湘月签订协议。
据了解,签订协议当天,潘京进叔叔潘瑞坤作为见证人,见证他们签订承包协议及刘湘月转让49%股份给潘京进的整个过程。
签订协议称,经双方协商,就江山市申通快件服务部中股权转让及服务部承包达成协议。协议规定,刘湘月将江山市申通快件服务部中49%股份计人民币58800元,转让给潘京进;股金交付时间,协议签订生效后即时支付。2005年2月25日前,服务部债权、债务由刘湘月承担。
协议还规定,股权转让后原江山市申通快件服务部(上海申通快递实业有限公司网络)企业名称及经营者姓名即进行变更,由潘京进承包经营。
与此,双方还规定交款时间为每年2月25日,先交后承包;承包期费用及事宜,由承包者承担,债权、债务由承包者潘京进承担;承包期满,原公司资产(三辆摩托车、电脑一台)应能正常使用;承包期满后经营方式双方共同协商另定。
协议规定,江山市申通快件服务部(上海申通快递实业有限公司网络)如变卖,需经双方共同协商同意方可进行。
据调查,2005年3月10日,江山市申通快件服务部变更为江山市盛达快件服务部;2009年2月10日,江山市盛达快件服务部又变更为江山申通快件服务部。经营地址也变更。
外包经营三年一签订
据了解,每到三年承包合同期满前夕,会续签合同。2011年5月19日,双方又签订一份承包合同。甲方刘湘月,乙方潘京进。承包合同称,甲乙双方协商,就江山市申通快件服务部,股权继承包经营一事达成协议。
协议规定,承包期限三年,自2011年2月25日至2014年2月25日止。协议规定,三年承包期满后经营方式,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另定;其它不明事项,仍然按照原协议继延执行。
调查发现,2010年10月25日,江山申通快件服务部变更为江山申通快递有限公司,公司住所和注册号等变更,法定代表人仍为潘京进,营业期限自2010年10月15日至2030年10月14日。自然人股东为潘京进、陈苏红。
据悉,潘京进变更名称时,持有江山申通51%股份的刘湘月,没有在自然人股东在内。
2014年2月,承包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协商,由书面协议改为口头协议,但潘京进仍再需缴纳给刘湘月每年32000元承包费,51%股份仍然不变。
经营者款拖欠巨额承包费
据了解,口头协议达成后,潘京进迟迟没有向刘湘月缴纳年度承包费。仅2015年3月至2016年2月年度承包费,潘京进还有12000元承包费到目前没按合同支付刘湘月。
值得一提的是,之后的年度承包费,潘京进一直拖欠不缴。据刘湘月介绍,江山申通快递有限公司业务量一直增长,网点遍布江山市所有乡镇,潘京进没有理由拖欠承包费。为此,刘湘月和丈夫不间断打电话给潘京进催讨承包费,但始终没给出拖欠理由。据介绍,从2016年3月到今年2月,潘京进累计拖欠刘湘月承包费7.3万元。
6月5日晚上,刘湘月打听到潘京进在江山市已购买商品房,就通过熟人找到了潘京进的住处。潘京进向刘湘月表示,欠你承包费是事实,我现在没有钱。刘湘月要求把欠的钱打个欠条。而潘京进称,具体的账在丈夫陈苏红这里,需要核实一下。当天晚上,潘京进当着刘湘月的面,打电话给她老公陈苏红,问他什么时间回江山,而陈苏红说出差在外。就这样,潘京进和陈苏红夫妻俩一直回避刘湘月。
据了解,潘京进拖欠承包款,刘湘月也委托其丈夫多次电话催讨,但潘京进以种种理由拖着不缴。仅6月份,刘湘月丈夫三天两头电话向潘京进催讨承包费无果。据悉,潘京进曾向刘湘月表示,目前江山申通一下子无力承担这笔承包费费用,但会解决此事。
创办者51%股份不翼而飞
关于刘湘月在江山市申通快件服务部有51%股份的问题,2019年7月,潘京进的丈夫陈苏红曾口头向刘湘月表示,愿意将她51%的股份,以70万元价格一次性购买。而刘湘月表示,把拖欠的承包费缴清了再谈。
2020年1月,潘京进也曾口头向刘湘月表示,愿意以50万元的价格购买她51%的股份,而刘湘月表示,先把拖欠的年度承包费缴清再说。
6月5日晚上,潘京进向刘湘月表示,欠你承包费是事实,我现在没有钱。刘湘月说,我51%的股份你怎么处理?潘京进称,包括你在内的江山申通所有股份被浙江申通收回,你去联系他们。
6月9日上午,刘湘月丈夫詹建华专程去浙江申通公司反映情况。到了公司门口,门卫称,没有预约不能进。无奈之下,当天上午,詹建华打电话给潘京进,要求提供浙江公司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而潘京进称不知道。紧接着,詹建华打电话给潘京进叔叔、衢州申通公司负责人潘瑞坤,要求提供浙江申通公司负责人姓名和电话。潘瑞坤称不能提供给你。就这样,刘湘月和其丈夫詹建华反映无门。
刘湘月表示,希望江山申通潘京进以诚信为本,及早归还拖欠她的承包款和51%的股份。此事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