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解雇员工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1、单位为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有权要求赔偿;
2、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要求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
3、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理由符合《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4、有关赔偿事项不能与企业达成协议的,可以在辞退后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规定;
用人公司有下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利的情形之一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
(一)乱扣或无故托欠员工工资;
(二)拒不支付员工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支付员工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关系后,未按本法要求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的。
二、员工如何终止与企业的劳动合同
1、劳动法要求企业在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入职不到一个月。现在不签企业也不违法。,如果企业在一个月以上不签字,就需要支付双倍工资;
2、实习期不一定要约定。没有实习期,企业的陈述或做法也不违法。正式员工需提前30天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然后正常出勤;
3、员工入职时,公司应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障。企业未缴纳社会保障的,可以以公司违法为由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赔偿费。金额是经济补偿的两倍。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是一个月的工资;
4、扣除入职押金是违法的,建议收集和保存证据。
5、建议与公司协商,看实习期,交接工作,进行辞职清算,退还押金。协商不成的,应当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实施公司未缴纳保险的事实。
公司解雇员工是否需要赔偿,应当根据解雇的原因作出判断。依照法律、法规解雇的,不需要赔偿。非法解雇或者无正当理由解雇的,需要进行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