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递北京8月27日电 (朱紫阳、实习生杨佳佳)8月27日,应急管理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专题解读近日出台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副主任李豪文介绍,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加强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建设,在八大高危行业领域强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切实发挥保险机构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
《规范》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明确了服务的强制性原则,规定保险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为投保单位提供服务,不应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服务义务,且不应向投保单位另行收取费用。,要求投保单位主动配合保险机构开展事故预防服务。
二是细化了7类服务项目,保险机构应根据投保单位需求,从中选择确定具体服务内容。
三是明确了服务的4种形式,保险机构可依靠自身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聘请外部安全生产专业技术人员、委托保险经纪机构开展服务。
四是对保险机构制定服务方案、开展服务、回访和确认、投诉处理等关键服务环节提出具体要求。
五是明确保险机构要建立专门台账,据实列支服务费用,满足事故预防工作需要,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监督。
六是明确每年保险机构要对服务的质量和效果进行一次自评或第三方评估,并向政府相关部门上报评估报告,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
为做好《规范》起草工作,去年以来应急管理部组建了由中国企业联合会牵头,相关保险机构、投保企业、科研院所和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组成的标准编制组,组织开展了大量座谈研讨、数据调查、案例研究等工作,在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召开专家审查会的基础上,经由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委员会进行技术审查后,以安全生产行业强制性标准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