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发布《关于深化京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涵盖积极为台资企业在京投资和经济合作提供同等待遇、鼓励京台两地教育文化交流合作、逐步为在京学习创业就业生活的台湾同胞提供同等待遇等3方面共55条措施。其中,《若干措施》提到在京创业、就业的台湾青年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优秀人才可享住房支持政策
从解决在京台胞实际需求出发,《若干措施》中有24条措施集中回应了台胞在京学习、就业创业、生活方面的需求。比如,在北京购房和租房的成本都很高,加之严格的限购政策,使得住房问题成为台湾青年在京发展的最大困难之一。为此,《若干措施》中特别规定,入选市、区或园区优秀人才计划(项目)的台湾专业人才,在住房支持、子女教育、医疗服务等方面可享受相应政策,其中包含购买自住的普通商品房,按条件申购共有产权房、申请租房补贴等。对于在京创业、就业的台湾青年,符合条件的,也可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事业单位就业享受同等待遇
在台湾青年实习、就业方面,《若干措施》中规定,建立在京台生台师政策信息沟通机制,每季度面向在京台生台师发布实习、就业岗位信息,进行政策信息解读。北京市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公开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聘用符合条件的台湾居民就业,聘用单位与台湾居民应当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期限、双方权利义务等事项。在聘用管理、职称评审、工资福利、社会保险以及子女教育等方面,在北京市事业单位就业台湾居民与在北京市事业单位就业大陆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合法稳定就业享受社保待遇
在社会保障方面,《若干措施》中规定,在京合法稳定就业的台湾同胞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享受有关社会保险待遇,可以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和使用等方面与本市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在京工作居住台湾同胞的台籍未成年子女,在义务入学中按本市户籍学生对待。
青年创业享受企业支持政策
在支持、鼓励创业方面,《若干措施》中规定,在台湾高校就读学生或已毕业的创业青年可参加京台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入围决赛团队可按规定申请入驻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京台青年创业基地等在京创业孵化机构,享受创业企业支持政策。符合条件,入驻北京中关村创业大街、北京市远见育成孵化器、北京创业公社、清华科技园启迪等海峡两岸青年创业基地和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示范点的台湾青年创业团队。入驻后主要可以享受三个方面的优惠,一个是场地支持,可以按照规定享受不多于两年的免费场地;二是可以获得11大类创业孵化的服务支持,比如工商注册、法律服务、行业对接、银行上门等;三是根据园区实际运营情况,基本上可以免除水、电、物业和网络的费用。
本报记者 李怡 J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