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治网络“医托”还须监管先行
近年来,随着网络发达,各种各样所谓的在线医生、医疗咨询层出不穷,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其中不少都难洗“医托”之嫌。他们往往通过与患者多次聊天的方式,逐渐消除患者的戒备心,不断诱导患者前往与其有关联的医院就医。
互联网和信息技术的发展能够降低信息成本,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近些年来,“互联网+”衍生出一系列创新,颠覆了许多传统的商业模式。“互联网+医疗”在改变“看病难”问题上也被寄予厚望。用户可以搜索医生的情况,可以更方便地获得各种医疗信息,可以对医疗服务进行评价;网络医疗还能让医生与患者、患者与患者、医生与医生之间实现远程交流,远程诊疗。正因为这些美好前景,据预测,到2020年市场规模可能将达到900亿元。
可是,正是因为“钱”景广阔,也很容易良莠不齐,泥沙俱下,网络“医托”就是如此。对线下医托,各级管理部门监管很严格,严厉打击,有效地保障了患者权利。网络医疗作为新生事物,和传统医疗相比,在监管方面边界模糊,应该卫生、工商还是工信部门来监管?尚无明确规定。而网络“医托”披着互联网外衣,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患者很难辨别真假。这对于行政监管来说,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不过,监管虽有难度,但有一点必须明确,监管一定要走在网络“医托”前面,才能有效保障患者权益不受到侵害。(谭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