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用患者隐私换取“网红”流量是对患者合法权利的蔑视
近日,市民向媒体反映,在某款短视频软件上,清远一医护人员在不合时宜的情况下使用了直播功能,发布了不适合对外公开的视频,其中包括直播女病人做B超检查。
随着云技术、大数据的应用,医疗数据采集、加工和应用日益普遍。与此,患者个人信息更集中、更易得,信息泄露时有发生,不仅危及患者个人隐私,甚至带来一系列推销、诈骗等问题。
护理工作是一项特殊的工作,很多方面涉及法律问题,稍有不慎便可能触及法律的雷区。上述医护人员为了追求“网红”流量,在未经患者同意的情况下,向全网直播患者B超检查的过程,已经侵犯了患者隐私权,患者有权对这种直播说“不”,医护人员理应受到相应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应当关心、爱护、尊重患者,保护患者隐私。医师在执业活动中,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也应该是体现服务水准和文明程度的地方,未经许可曝光患者隐私以获得更高流量,无疑是蔑视患者合法权利。从这个角度来讲,主管医院和相关部门都不能坐视不管,应该给被侵权的患者一个交代。(刘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