仇和贪2433万获刑14年半

原标题仇和贪2433万获刑14年半

  仇和在法庭上。图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

  “明星官员”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15日公开宣判中共云南省委原常委、副书记仇和受贿案,对被告人仇和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6个月,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0万元;对仇和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8年至2015年,被告人仇和利用其担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书记、中共云南省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及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推进、获取银行贷款、工作调整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身边工作人员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433.98万元。

  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仇和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且具有索贿情节,应依法惩处。鉴于仇和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据新华社

  ■人物档案

  2015年3月15日,中央纪委网站上发布消息称,云南省委副书记仇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组织调查。

  仇和是近几十年来最具争议的“明星官员”之一,任职经历主要在江苏和云南,从起步开始,仇和就与改革密不可分,搞政绩工程、不近人情、霸道、酷吏等等,这些都是比较典型的仇和标签。因为拆迁和修路的事件,仇和被冠以“最具争议”地方领导的称谓。

  2016年8月25日,贵阳市中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仇和受贿案,仇和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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