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全市基础教育学区如何划分?教师跨校、跨区任教是否受鼓励?教育集团能否建立能进能出的动态管理机制?今天,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推进中小学学区制管理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两份文件,这些困扰北京学区管理和集团化办学的迫切问题都有了方向性指引。
2017年,中办、国办印发《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试行学区化管理”“探索集团化办学”的改革任务。自2017年起,相关工作连续两年被纳入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截至2017年底,北京已组建了131个学区。
根据此次公布的文件,北京将加强政策保障,探索适应学区制管理和集团化办学的人员编制、职称评定、薪酬待遇等制度机制。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等政策和条件支持,切实为学区制管理和集团化办学提供有效支撑和有力保证。依据两个指导意见,未来集团和学区要纳入北京市中小学市、区两级布局规划,形成更加精细的中小学纵横布局规划,从而实现基础教育全域性优质均衡布局。,学区制将统筹学区内各类教育资源和社会资源参与学校治理,服务学校发展,打通教育资源微循环,优化教育资源效益。集团化将建立集团学校共治和自治的组织运行机制,促进集团内学校共同发展。
《学区制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深化中小学学区制改革,加大教育资源的统筹力度,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校际、区域差距进一步缩小,逐步形成以学区为依托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格局。
在学区管理方面,北京明确了5个方面的主要改革任务合理划分学区范围,包括合理规划生源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完善学区治理体系,促进形成多元主体协商共治和多方协同育人的区域教育发展新格局;健全学区管理机制;统筹学区资源供给,建立学区资源共建共享平台;搭建学区发展平台,组织开展课程教学研讨、学生综合实践活动。
在北京第一师范附属小学校长张忠萍看来,此次发布的政策一个很重要的特点是具体。对如何深化学区制建设,实现区域教育共建共治共享,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格局,提升区域整体教育质量,都指明了具体的要求与实施路径。“此前,教师跨校、跨区任教一直缺乏明确的制度安排,现在,指导意见明确,这部分教师将获得市级统筹的绩效奖励,并在职称评定方面获得政策保障。”张忠萍说。
集团化办学方面的主要改革任务包括,优化集团办学布局;规范集团治理结构;促进共享,发挥资源辐射作用;激发集团发展活力,探索更加灵活的用人制度等。
“《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从财政、编制、职称等多方面加大对集团化办学的支持力度,给我们今后的工作提供了保障,使我们对解决下一步发展面临的教师短缺、资金不足等问题充满信心,对今后的改革充满希望。”北京小学校长李明新说。(施剑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