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9.6万家企业社会保险费获阶段性减免

  本报乌鲁木齐3月19日电  (记者韩立群)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些企业经营负担加重。为减轻企业负担,自今年2月起,新疆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对企业缴纳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实施“免、减、缓”措施。今年2月共计减免社会保险费15.22亿元,惠及9.6万家企业。

  “免”是指2月至6月,免征全疆中小微企业及按单位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减”是指2月至4月,减半征收大型企业等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缓”是指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的企业,可申请缓缴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社厅统计,今年2月全疆为9.6万家企业减免基本养老保险14.29亿元,失业保险0.44亿元,工伤保险0.49亿元,共计15.22亿元。预计到今年6月,将减免企业三项社会保险费67.3亿元。参保人员的个人权益和社保待遇不受此影响。


  《 人民日报 》( 2020年03月20日 12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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