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2月17日电 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少数国家对来自中国或曾有中国旅行史的人实行旅行限制。多国专家认为这一做法违反了《国际卫生条例》,不仅缺乏科学支持,也缺乏国际法依据。
缺乏科学支持
世界卫生组织多次敦促相关国家不要采取不符合《国际卫生条例(2005)》的限制措施,强调不赞成甚至反对对中国实行旅行和贸易等限制,从专业角度呼吁所有国家不要过度反应。
世界卫生组织总干事谭德塞2月4日说“这些限制措施可能造成恐慌增加和污名化的影响,而对公共卫生几乎没有好处。”针对已经实施限制措施的国家,谭德塞呼吁尽量缩短措施期限,并强调限制措施须与公共卫生所面临的风险相匹配,在疫情出现变化时应及时调整。
美国许多媒体和专家也表示,禁止过去14天内曾赴华旅行的外国人入境等措施并不能降低病毒扩散的风险。美国马里兰大学国际卫生合作问题研究专家凯瑟琳·沃什诺普指出,当疫情暴发时,采取这种限制只是迎合舆论的一种政策,但这些措施“破坏了应对此类疫情需要的合作方式,并且削弱了世卫组织权威”。
缺乏国际法依据
来自美国、英国、加拿大、瑞士、智利以及意大利等国的16位卫生法学家日前在英国期刊《柳叶刀》发表评论文章说,现在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需要坚持国际法规则,他们呼吁各国开始行动,撤销已实施的非法旅行限制。
他们表示,有证据表明非法的旅行限制不会让国家更安全;短期来看,旅行限制阻止了物资进入受影响地区,延缓了国际公共卫生应对行动;长远来看,对国际法有选择地遵守会损害更广泛的以规则为基础的世界秩序。
这篇文章作者之一、加拿大约克大学教授史蒂文·霍夫曼表示,这些对来自中国或曾有中国旅行史的人实行旅行限制的国家中,多数都没有向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其限制旅行者入境的措施,这一不报告的行为本身就违反了国际卫生法规。
《国际卫生条例(2005)》规定了196个国家和世界卫生组织如何集体应对疾病的全球传播并避免对国际交通和贸易的不必要干扰。这一文书第43条对各国在处理公共卫生风险时所能采取的措施做出限制,要求这些措施具有科学依据,与所涉及的风险相称,并基于人权。
对于某些国家和地区采取的对中国停飞航班等做法,美国外交关系委员会全球卫生问题高级研究员黄严忠认为有些“反应过度”和“无序”,且不符合《国际卫生条例》规定。
多地不采取旅行限制
面对人类共同的卫生安全挑战,世卫组织向全球呼吁“我们需要事实,不需要恐慌;我们需要科学,不需要谎言;我们需要团结,不需要污名。”多个国家和地区卫生部门也表示,不会无视世界卫生组织的专业建议而施加旅行限制措施。
非洲疾控中心主任约翰·肯格松14日表示,在面对新冠肺炎疫情时,非洲疾控中心将会遵循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不主张进行贸易和旅行限制,不对跨界流动设置障碍。
欧盟委员会卫生和食品安全委员基里亚基季斯称,目前形势不需要禁止中国游客进入免签证的申根区,应对欧盟成员国和中国采取的防控措施持积极态度。
加拿大卫生部长帕蒂·豪伊杜明确表示不会限制中国人以及去过中国的外国人入境,认为禁止入境的做法没有依据也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