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快递小哥殴打北京花甲老大爷,公司连带赔偿
记者近日获悉,西城法院判决快递员李某赔偿被打的焦先生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7800余元。快递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事发是在2016年5月10日下午2时许,视频显示,一个骑着电动车的快递员和一名老人在月坛北街辅路发生争执。
快递员让老人闪开,并大喊“你别逼我啊”。双方争执了几十秒后,快递员起身推搡老人,但老人依旧拦住快递员不让其离开。随后,快递员拿起一个像车链锁的东西照着老人的头接连打了几下,然后弃车逃离。
事后,打人快递员李某所属的快递公司主动在报刊及网络上刊登文章表示歉意,表示要做负责任的企业,但始终未赔偿焦先生,而李某也下落不明了。
为了讨个说法,花甲之年的焦先生将李某及天天快递公司起诉。
焦先生说,快递员李某在骑行快递电动三轮车送快递时,边骑行边打电话。因非机动车道路面狭窄,焦先生在路上劝导李某不要在骑车时打电话,不想却遭到李某辱骂。
焦先生将李某拦下,质问对方为何出口伤人,李某情绪激动拿起车链锁殴打他的头部,造成他头部受伤。
李某不知去向,也没有参与庭审。快递公司认为,李某打人不是职务行为,而是其个人行为,天天快递已将李某开除,不应对李某的行为承担责任。
法院审理后判决李某赔偿焦先生医疗费2000余元、交通费300元、衣服损失5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至于快递公司是否担责,法院认为,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李某在派送过程中与客户电话联系是此次纠纷的起因,是在从事快递过程中,快递公司是李某的雇佣单位,在快递中获得相应收益,应与李某就此案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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