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丰回应“社保有无”真相:一直按照规定为员
今日,顺丰控股(002352)发布公告,回应了投资者近来关心的问题。其中,针对“顺丰快递员无五险一金”传闻,公告回应投资者一直以来,按照规定与全体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员工办理缴纳五险一金。
记者咨询了相关领域的专家,得到的答案是,要解决为快递员上保险的问题,需要明确快递员与企业的用工关系,即双方是否签订了劳务合同。一旦签订劳务合同,企业就有为快递员购买社保的强制性义务。而问题的症结在于,当下快递企业用工关系复杂,很多快递员并没有与企业订立劳务合同。北京市医保中心原主任贾方红告诉记者,虽然事实劳动关系就可以认定企业需承担为快递员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并判定企业承担因为没有按规定缴纳社保给员工带来的损失,但由于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在确认事实劳动关系的调查取证上会有诸多困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吕国营教授在稍早前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提醒道,快递员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伤害能否被认定为“工伤”,关键还要看快递员与企业是何种用工关系。据记者了解,快递企业与快递员之间,较为常见的用工模式既有雇佣关系,也有代理合作关系。如有些快递企业与快递员订立的是“代理合同”,即快递员自备运输车辆负责某一区域的快件揽收和派发,快递企业不支付底薪,只按照业绩支付快递员提成。这类情况,快递企业与快递员属于代理合作关系,不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快递员在收派件时发生意外伤害,则很难被认定为“工伤”。对此,吕国营建议“选择合适的意外伤害保险,以商业保险的形式,弥补快递员工伤保险缺失的不足”。
2017年是人社部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的一年,而且已经明确将推动快递员群体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虽然目前尚未明确以什么方式、用什么险种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其中,并且“灵活就业人员参保”与“城镇职工参保”在政策、待遇上有诸多差异,但至少在补救基层快递员社保缺失方面,我们看到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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